专上学院注册修订 港专:推动办学质素非只监管 冀增自主空间
政府一直计划修订《专上学院条例》以加强对自资院校的规管,教育局已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关注点之一是针对取消院校注册(DQ)的条件,新修例建议如学院未能在局长指定的合理时间内,提出令其满意的解释及补救措施,可遭取消注册,删走考虑学院采取补救措施后情况的相关条文。
香港专业进修学校校长陈卓禧今日(1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推动院校质素并不在于严格监管,但要加强其自我“造血”的能力,并解释自资院校表面上有灵活性,但束缚比公立院校大,举例指港专过往部分新课程未能成功开办,他质疑并非基于学术理由而被否决,认为这影响自资院校“造血”能力,又指部分自资院校能快速发展,是因为享有政策上的自主空间。
教育局提出修订《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2020年就修例建议公开咨询后,再提出修例方案。 教育局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关注点之一是针对取消院校注册(DQ)的条件,原有修例建议学院在“采取补救措施一段合理时间后”,仍未能令局长满意,可被取消其注册;新方案则删去有关要求,只建议如学院未能在局长指定的合理时间内,提出令其满意的解释及补救措施,或没有遵守其施加的条件或限制,可遭取消注册。
港专校长:推动院校质素并不在于严格监管 自资院校束缚比公立院校大
陈卓禧接受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访问时指,香港现为国际教育枢纽,修例方案提及的新定位,让自资院校有新发展空间。不过他认为,推动院校质素并不在于严格监管,因自资院校已受学术及资历评审局监管,只须完善其角色则可。
他认为要加强自资院校自我“造血”的能力,加强其投入程度。他解释,自资院校表面上有灵活性,但束缚比公立院校大,例如颁授学位及开办新课程时间冗长,亦有其他严谨规定,举例指港专不具自主空间,部份新课程未能成功开办。他质疑并非基于学术理由而被否决,影响自资院校“造血”能力,又指部分自资院校能快速发展,是因为享有政策上的自主空间。
学院颁授学位权力转交局长 港专校长:理顺政府管治架构
比对教育局数年前提出的修例方案,当时提出批准学院颁授学位的权力,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转授予常任秘书长。根据新一份立法会文件,教育局提出将有关权力转授予局长。 当局亦建议,局长在考虑有关界别的人力需要、有关课程的可持续性、有关学院的策略计划和过往营办纪录,或其他相关因素后,可以拒绝批准开办课程的申请。
陈卓禧认为,今次修例理顺了特区政府的管治架构,并解释教育局局长以往没有重要的法定权力;修例则把法定权力交予教育局局长,执行性权力则交予常任秘书长,体现了特首作为第一责任人。
教育局在文件指,为设立统一规管自资院校的架构,建议学院管治架构的法定要求,由原来的4层架构精简为2层架构,废除成立校务委员会和院务委员会,同时亦要求学院的校长和副校长作出注册。教育局指,计划明年把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及公布更新的院校评审指引,于2026年内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