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大晒?从英国广告管制看性别歧视
回望广告历史,其中指涉性别歧视的内容行之有年,为落实性别平等,今年,英国政府将扩大对性别歧视广告的管制。
撰文:女人迷编辑 婉昀
图片:由女人迷提供
(原标题为《【性别观察】当广告创意踩到性别地雷,英国政府说:我不准 》)
还记得今年在伦敦地铁引起轩然大波的蛋白食品广告吗?透过性别刻板印象、压迫多元审美的广告不论在哪个国家都层出不穷。最近另一支在英国引起争议的婴儿食品广告则是暗示透过商品摄取,女婴长大将成为芭蕾舞者,而男婴长大后会成为数学家。
不过,这样的广告,未来将会愈来愈少出现在英国的媒体景观中。
今年,英国政府将要扩大对于性别歧视广告的认定,予以更明确的定义,并且严格执行管制CAP Code (CAP, The Committee of Advertising Practice)准则,如:
1.3宣传行销必须对消费者和社会负起责任。
4.1 宣传行销不能包含任何可能引起严重或是广泛传布的冒犯。必须特别注意避免造成种族、宗教、性别(加重)、性倾向、行动不便者或年龄的冒犯。是否符合这些准则的判断,会基于脉络、媒介、受众、产品和显示于宣传行销中的标准来做判断。
即使不违反这些规则,宣传行销仍可能是低俗的。敦促行销者在运用可能造成冒犯的材料之前,必先考量公众的感受。
事实上,一个产品对于部分人而言是否会产生冒犯,并不受限于违反上述规则的情况。
5.1 针对儿童或是内涵儿童的广告,必不能包含任何可能造成身心或道德情感伤害的内容。
事实上早在这之前,英国即有针对物化与性化女性身体广告的法规管制,不过今年,相关单位 ASA(The 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决定严格执行 CAP 与 BCAP(The Broadcast Committee of Advertising Practice),并将管制范围扩张至“强化性别刻板印象、或取笑不符性别刻板印象者”的广告。换句话说,从今以后,广告仍能贩售性与性感,但必须注意这样的再现方式是否可能违反上述法规、冒犯公众。
以物化女性或性别歧视作行销手段的历史
广告内含性别歧视、物化女性、强化既有性别分工的行销历史很悠长,与大众媒体几乎同时诞生,并在 1960 年代到达顶峰。美国知名剧集《广告狂人》(Mad Men)设定的时空背景,正是在这性别歧视张狂的广告黄金年代。
亨氏食品 (Heinz) 的一幅 1950 年的广告,首段竟然有这样的句子:“大部分丈夫已经不再打他的妻子了”;1969 年的香烟广告,就显示一名男子和一个美女“把烟吐向她的脸,她就会跟你走到天涯海角”,暗示香烟是为男性而设;1970 年的一个早期电脑广告,标榜“女性也能使用”,性别歧视溢于言表。这些广告中,女人是家务机器,责任是取悦男人。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几则经典的广告(图片来源:Business Insider):
为何广告广泛地使用“性”来作为宣传手法?常见说法认为,性欲与性爱的禁忌性质,使得此类题材更引人入胜;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性是人类最原初的欲望驱力,将性运用在广告沟通中,可以有效燃起人们对商品的欲望。
不过,这些说法在近几年的数据研究中不攻自破,研究发现,透过性来销售的广告,消费者脑中留下的印象往往停留并聚焦于“性”,而非商品本身。
广告管制的效果再思考
再回过头看,英国即将扩大实施与执行广告管制的法规,这样的管制举措确实微妙地运用“公共利益”的杠杆,踩在言论自由的边线上。
禁制实施是否可能产生反效果、触动人们对“突破禁制”的渴望,现阶段仍不得而知。然而值得思考的是,当社会现实充斥著依据性别刻板印象而生的性别分工与歧视,仅是禁止广告再现“真实”,是否仍有些治标不治本?
回到美国剧集《广告狂人》的故事设定,第一集的背景就来自当年美国政府透过监管与审查,严厉打击烟草行业以“吸烟对健康有益”作为行销手段的说词。广告商于是将脑筋动到性别气质上头,开始将烟草与男子气概连结在一起,“万宝路男子汉(Marlboro Man)”的行销操作应运而生,广告商也不必再面临政府对文案的医学正确性质询。
这段历史为《广告狂人》首集提供了一个时代背景,接下来才是Don Draper努力留住 Sterling Cooper 公司最重要的客户好彩香烟(Lucky Strike cigarettes)的故事。
新自由主义与大政府的角力:市场的调节之手为何消失?
不过,从市场的角度思考,当研究已证明将“性”作为销售手段并不真正有效时,为何市面上仍大量充斥著操作性别刻板印象、传递带有歧视意涵的广告?
如果政府袖手旁观,任由广告持续且大量操作,是否可能默许并扩大特定的性别意识形态、间接排挤多元性别想像,形成单一、集中且同质的媒体景观,这样的媒体地景,难道称得上是言论“自由”的展现吗?
根据资本主义的市场逻辑,没效率的销售手法理论上应惨遭淘汰,可是为什么直至今日,人们仍能在媒体上看到奠基于性别刻板印象的荒谬广告?我们不禁思考,市场机制是否已根本失灵,以及新自由主义是否根本是神话一则,阻绝人们认清市场正在失控的现实?
失灵的原因有太多可能:可能没有市调机构曾仔细以性别作为评估指标,并依此设计广告受众的问卷调查;可能业主仍对老旧的性别歧视语言效果深信不疑,而广告人则深受“付钱是老大”的业主心态困扰;也有可能,是因为少数广告人在创意思考上有所怠惰。
虽然市场机制失灵的原因仍有待研究,但这类广告的持续现身,则显示了一件确定的事实:长久以来,企业与消费者在媒体话语权上,存在著严重的不对等。
性别歧视广告的出现,显示了媒体话语权的失衡。
企业有能力与财力以粗暴的歧视语言传播、贩售商品,可是消费者不满或愤怒的声音,却未能获得同等声量的再现。消极抵制或给予负评,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仍无伤大雅,广告主甚至可以拒绝承认歧视性广告对企业体本身造成的伤害。以 rules creative 广告为例,小编的回复态度也显现了公司或企业“无关痛痒”的心态。
道歉可以心有不甘,但创意不该偷懒
身为女性或性少数,不代表内建性别意识。以公司员工的性别比例来宣称广告必然拥有性别意识,反而显示对性别议题的无知;身为广告人,当然也不代表内建创意,毕竟创意来自智能的锻炼结晶、市场的谨慎评估、与策略的精准执行,而非仅怠惰以制造争议来吸引眼球。
广告是门需要高度创意思考、比一般人更了解沟通艺术与销售技巧的行业。因此,广告人该有广告人的自我要求、修炼,与由此而生的骄傲:成功销售商品只是最基本的准则,如何向社会大众销售创意及其内置价值,才是一个广告人的专业、品格与精神所在。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女人迷,原文连结:【性别观察】当广告创意踩到性别地雷,英国政府说:我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