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裘锦秋中学】校长独断降职 校董会撑校长 老师投诉无门

撰文: 陈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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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今日(2日)报道,屯门裘锦秋中学一名主任,遭校长陈月平以“离校公干无拍卡”为由发警告信,并于本学年初突然通知将其降职,安排涉违教局指引。该主任曾就两件事向校董会投诉,岂料校董会力撑校长,称已授权校长“全权负责”降职人选,亦拒绝翻看观课录影,判断校长评分是否公正。教协指,法例规定老师降职必须由校董会会议处理,权力不能转授校长,质疑校董会违例。《香港01》向该校校董会查询事件,至截稿前未获回复。

《香港01》今日(2日)报道,屯门裘锦秋中学发生怀疑校长欺压老师事件,该校校长陈月平(左三)被指多番针对一名主任,更于去年9月本学年首个上学日,突然将对方由高级学位教师(SGM)降职为学位教师(GM),安排涉违反教局指引。图中左四为该校校邱裘锦兰,据悉她曾于一封由校长发出予该名主任的警告信上加签。(学校网站相片)

主任质疑降职程序违规 校董会反驳称校长可全权决定

因缩班而出现超额主任的屯门裘锦秋中学,校长陈月平去年9月3日,经电邮通知一名主任,指其上学年“考绩分数排最后的一位”,将她由“高级学位教师(SGM)”降为“学位教师(GM)”。该主任9月20日向校董会投诉,指校长处理考绩以至将她降职的决定不公平。

教协早前协助主任,就事件直接向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投诉,信件引述主任指,去年10月9日获安排与三名校董见面处理上诉,三人指2017年10月的校董会会议,已授权陈月平全权负责决定降职人选,因此“校长确定人选后,不需要再通过校董会会议表决是否接纳”。

三人又指,由于降职不涉裁员,因此不会以“超额老师机制”处理。该校的“超额老师机制”规定,由校长及各级老师组成的委员会,按考绩拟订建议裁员名单,再交校董会作决定。不过,三名校董明言校长已获授权决定降职人选,因此绕过校董会作决定亦无问题。

屯门裘锦秋中学校长陈月平被指多番针对该校一名主任,包括指她2017年9月底一次外出公干未拍卡为由,向主任发警告信。(洪嘉徽摄)

主任从不知另外两人评分 校董会拒绝提供纪录

主任又向校董指出,校长上学年的观课纪录有疑点,包括观课属科目A,但观课纪录却离奇同时出现科目B的评分,并指校长意见偏颇,要求校董翻看课堂录影,判断校长评分是否公正。

不过教协信件引述主任,称三名校董于会面中突然告诉她,观课当日同场的另外两位老师原来都有撰写观课纪录,但校董却拒绝向主任提供该两份纪录。校董并声称十分信任校长,坚拒翻看课堂录影。

根据《香港01》取得教协为该名主任发予教育局的投诉信,屯门裘锦秋中学校长陈月平对该名主任的观课纪录有两大疑点,包括观课一节却在纪录同时填写两个科目的评分,以及一直未告知该主任,当日一同观课的两位老师亦会评分。该主任直至向校董会投诉,才知道有另外两份观课纪录,但校董会拒绝提供这两份纪录。(教协信件)

教协质疑校董会安排 同时违教育条例及教局规定

教协信件引用《教育条例》指,校董会不可将管理学校人力资源的职能转授予校董(包括校长),因此决定将该名主任降职一事必须经校董会会议决定,质疑如该校校董会授权陈月平独自决定降职主任的人选,实属违例。

信件又引用教育局《学校行政手册补编》附录,注明学校须订立机制应对因缩班而要决定主任回降的情况,有关机制须经大部分校内教师同意,质疑三名校董所指授权陈月平全权负责,而非透过机制决定降职人选,是否符合规定。

屯门裘锦秋中学发生怀疑校长欺压老师事件,《香港01》周一(1日)经电邮及传真向校长及校董会查询,截稿前未获回应。(洪嘉徽摄)

仅四次出入学校无拍卡即被警告 校董会撑校长恰当

至于该主任2017年9月外出参加教育局文凭试简报会时未有拍卡(即用职员证记录离校),两个月后遭陈月平发出警告信一事,该主任去年3月已向校董会投诉。据了解,校董会成立三名校董组成的聆讯小组,于去年4月及5月两次会见该主任。

聆讯小组后来查阅由校方提供的车闸录影及拍卡纪录,指主任于2017年9月先后四次外出及回校没有拍卡,当中两次为上述外出参加教育局文凭试简报会,以及当晚回校参加家长晚会,认为校方警告恰当。据悉,校监邱裘锦兰其后并在校长的警告信上加签。

校方及校董会未回应查询

记者本周一(1日)经电邮及传真向屯门裘锦秋中学校监及校董会,查询对被教协质疑违反《教例条例》及教局规定的回应、有否就校长迟至9月通知降职一事调查,以及共有多少名老师无拍卡、是否全被校长警告等问题,至截稿前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