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买机票入禁区为朋友饯行 两罪成立被判监禁四星期获缓刑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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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出入境要检疫,一名24岁女子去年9月购买前往泰国曼谷的机票,出境进入机场禁区,在航班离港数小时后向入境处职员声称错过航班,因而需办理取消离境手续。入境处对被告的解释存疑,遂向被告作出深入调查,揭发该女子只是为进入禁区与朋友饯行,并非要离境。

被告其后分别被控一项误导入境事务队成员以及一项无合理辩解而逗留于机场禁区罪,昨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合共被判监禁四星期,缓刑24个月,以及罚款3,000元。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除非随身携带有效通行证,或由当局授权的通行证持有人陪同,否则不得进入或逗留禁区。(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被控误导入境事人员及无合理辩解而逗留于机场禁区罪

入境处公布,女被告9月17日因为其朋友饯行,而购买前往泰国曼谷的机票,假装成离境旅客进入机场禁区。该女子在航班离港数小时后向入境处职员声称错过航班,因而需要办理取消离境手续。

入境处对被告的解释存疑,遂向被告作出深入调查。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案发当日假装成离境旅客进入机场禁区,而被告亦从未打算离开香港前往泰国。被告分别被控一项误导入境事务队成员以及一项无合理辩解而逗留于机场禁区罪。被告昨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合共被判监禁4星期,缓刑24个月,以及罚款3,000元。

入境处发言人补充,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作出虚假陈述以误导入境事务队成员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0,000元及入狱6个月。

根据《航空保安规例》,任何人除非随身携带有效通行证,或由当局授权的通行证持有人陪同,否则不得进入或逗留禁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