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签证下月须申报刑事纪录 雇佣公会未知会否向雇主披露待厘清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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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基因编辑婴儿”被判囚的南方科技大学前副教授贺建奎今年初自爆成功申请“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引起热议,入境处昨(24日)宣布由下月19日起,调整签证/进入许可申请的流程,要求受养人、外佣、输入劳工、学生、受训及工作假期计划申请人必须申报刑事定罪纪录。
香港雇佣公会主席陈东风今(25日)于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新安排下中介会知悉外佣的刑事纪录,但受《私隐条例》保障下,现阶段不清楚可否向雇主披露,但他提到,雇主较关注求职外佣的工作经验及家庭背景,以往极少要求查阅外佣刑事纪录。

香港雇佣公会主席陈东风。(资料图片)

申报构成外佣压力

陈东风指,相关申报要求对本身有刑事纪录的外佣会构成一定心理压力,因如实申报或会影响审批结果,倘选择暪报,若被揭发则有机会构成刑事责任。

不过,陈东风认为,政府毋须就每宗外佣个案的海外刑事纪录逐一核实,因覆核需时且劳师动众,“相信无咁大精力。”他又提到,过往亦有在本港具刑事纪录的外佣成功申请来港工作,相信入境处会据其曾干犯的刑事性质及时间,作出审批及把关。

雇主著重工作经验

他又提到新安排下,中介一般会知悉外佣的刑事申报纪录,但可否向雇主披露,则有待私隐专员公署厘清。他又指,雇主聘用外佣时,较关注其工作经验及家庭背景,以往极少要求查阅外佣刑事纪录,亦无要求外佣出示良民证的做法。陈东风续说,中介仅属职业配对,本身不具司法职能,除非外佣主动申报,或雇主付费,则可代为雇用外佣来源地的侦探代办。

入境处昨(24日)宣布由下月19日起,调整签证/进入许可申请的流程,要求受养人、外佣、输入劳工、学生、受训及工作假期计划申请人必须申报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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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称,署方发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守则》及《人力资源管理:常问问题》,已就如何适当地处理与雇佣有关的个人资料,为雇主及雇员提供实务指引,协助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士遵从《私隐条例》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