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鸿燊争产案|委任遗产管理人起争议 何超琼方案多人同意获批
赌王何鸿燊于前年5月病逝后多房子女即引发连串遗产诉讼,其中长房女儿何超贤(Angela),和二房长女何超琼(Pansy),就任命遗产的管理人有争议;何超贤要求加入另外两人,联同何超琼建议指派的毕马威会计师楼共同管理。法官早前听取陈词后,今(19日)下判辞,指何超琼的方案获大多数受益人同意,又指若法庭为少数受益人而妥协会造成混乱,遂拒绝何超贤的申请,并批准何超琼的方案。
两姊妹对遗产估值存歧见
法官在判辞透露,何鸿燊生前未有订立遗嘱,根据何超琼的估算,遗产涉至少17.2亿元,何超贤则估算逾110 亿元。目前就委任遗产管理人的问题上,共涉两个方案,分别为何超琼所提方案,委任毕马威会计师行的Patrick Cowley和吕绮雯,任何鸿燊遗产的管理人;而何超贤和何鸿燊的外孙女萧玫铮(长房何超英的女儿)的方案,则要求加入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黄咏诗及Edward Simon Middleton,和毕马威共同任遗产管理人。
何超琼方案获大部份受益人支持
法官指,何超琼的方案获大部份遗产受益人的支持,除了二房、三房和四房的成员,甚至长房大部份的成员亦支持或不反对该方案。家族成员中,只有何超贤和萧玫铮不支持何超琼的方案。
若就个别受人而作妥协会引起混乱
法官续指,法庭会先考虑大部份成员同意的方案。如果法庭为满足持不同意见的个别受益人而作出“妥协”,将会引起混乱,亦是对其他支持大多数的受益人不公平。
法官认为何超贤立场源于误解
此外,长房成员在本案中有机会参与选择委任管理人,不能投诉未获机会参与。法官又指,何超贤是立场是源于其误解,认为安迈顾问是其“代表”。惟法官指,何超贤不质疑毕马威的独立和专业,因此不需要“代表”。
委任两公司作管理增费用减效率
法官并认为,两间公司同任遗产的管理人,自然会增加费用,亦会减低效率。若何超贤对其他家族成员不信任,可要求遗产管理人调查,此事不关乎委任毕马威,或两间公司任管理人。因此,法官批准何超琼的方案。
案件编号:HCCA 4042/2020
何鸿燊争产案时序。(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