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荒|泰加未能为4月到期的士保险续保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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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已于2022年1月7日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第35(2)(b)条赋予的权力,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为泰加的共同及各别经理(经理),全面接管泰加的所有事务及资产。

泰加早前已宣布未能为于2022年2月及3月到期的的士保险安排续保。目前,经理仍在了解泰加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为保障客户利益,泰加未能为于2022年4月到期的的士保险安排续保。泰加将陆续就受影响的保单向保险代理及未有保险代理的保单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

保监局将协助受影响车主尽快将的士保险转移至其他保险公司承保,以简化转保流程。保单持有人可亲自或透过保险代理提交《2022年泰加保险的士保险到期保单资料收集表》到保监局。

保监局会尽早通知保险代理或保单持有人安排结果。相关保险公司亦会直接联络保险代理或保单持有人,商议及安排承保方案,尽快为的士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