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雄立法会内会叫嚣认藐视罪 求情称无怨无悔 判囚3周

撰文: 刘安琪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前年5月发生多次肢体冲突,事后多名泛民议员被控,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被指在主席台前高呼口号接近44分钟,他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藐视罪”。张自行陈情时哽咽地自言认罪但不认错,并称:“能够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为香港人争取社会公义、推动民主,我深感荣幸,无怨无悔。”《国安法》指定法官兼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指,张的行为干扰议会运作,带来严重不良的形象影响,导致“文明倒退”,判张入狱3星期。

被告张超雄,承认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内,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致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2020年5月8日立法会内会出现冲突,多名泛民议员被逐离场。(详看下图)

+3

不断叫嚣并冲击主席台

案情指,多名泛民主派议员当日因不满民建联李慧琼主持会议,不断叫嚣及冲击主席台。下午3时43分,张在主席台前的防线前高举标语并高呼:“李慧琼”,歴时长达44分钟,期间有议员投诉指张的行为构成滋扰、阻碍会议进行,李亦多次向张作出警告,惟不获理会。李最后在议员的多番请求下,最后于5时02分将张赶离会议。

没有暴力或肢体冲突

辩方求情时指,快将年满65岁的张没有案底,一直是一名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希望法庭能以罚款或缓刑处理本案。与同案其他被告相比,张案发时只是在举标语及叫口号,没有暴力行为及与他人肢体冲突,亦非在破口大骂、叫嚣,最后被逐离场时亦没有挣扎。另案发时已是张最后一任议员任期,张未有报名参与下一届的选举,望能将时间留给家人,故张亦没有重犯的可能性。

有患罕见病女儿需要照顾

提及家庭状况,张与妻子育有3名子女,其中二女儿更患有罕见遗传病,其智力及身体上均有障碍,每天均需父母紧密的照顾。另张自2004年担任社福界立法会议员以来,一直努力为弱势社群、保护儿童发声,如今他作为议员被定罪可以说是一件万分无奈的事,但可体现其对香港的爱。

争取和平方式表达

张超雄庭上读出其求情信 ,指本案背景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未选出新主席,立法会主席根据他外聘的法律意见,认为上届主席李慧琼有权主持会议。张认为该次会议不是一个符合规则的会议,李慧琼的做法是越权。张作为议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采取和平的表达方式。

庭上读求情信哽咽

他指,《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是要避免司法介入立法会议员的工作。可是政府偏偏用此法例控告议员,而且被控的都是民主派议员,直斥是政治检控。他指政权用严刑峻法消灭反对声音、将社会全面政治化、搞白色恐怖,但不能解决问题。最后,张强调他认罪,但不认错,无需求情。他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为港人争取社会公义、推动民主,深感荣幸,无怨无悔。他庭上读出信件时,不禁哽咽。

官指会议受到干扰

罗官听罢判刑指,议会是以文明方式议事的地方,过程有人发言,亦应让人有机会聆听,议事期间出现不同意见亦属正常。另议事须有合理的环境才可成事,否则议事目的将大打折扣,甚至毫无价值。张在案发时大叫口号,且持续了一段时间,虽然期间造成的干扰未至于即时中断会议,但无可置疑造成相当大的干扰,绝非少少不方便。

行为带来不良影响文明倒退

另外,张作为议员造成的干扰程度及破坏性,远比观众为大,因为议员处于会议厅内会对会议作出最直接的影响。罗官指张行为带来严重不良的形象影响,导致“文明倒退”

案件编号: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