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扰乱案|郭永健抛下645张纸认藐视 官称议会延误须阻吓囚2周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去年5月发生多次肢体冲突,事后多名泛民议员被控,当时任议员助理的工党主席郭永健,早前认罪藐视等罪,但争议他未有蓄意推跌保安员。裁判官屈丽雯今(17日)在西九龙法院指,未能排除保安员因自身失平衡跌倒,但指当时议会多次被中断和延期,耗费公帑及人力,须判阻吓性刑罚,即使郭非故意推跌事主,其行为亦有份令该保安员受伤,判郭入狱2星期。郭已就六四集会案服刑,官称两案性质不同需分期执行。
被告郭永健(34岁)承认藐视及抗拒或抗拒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指他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会议室内,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令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及骚扰、抗拒或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即简广荣。
当日有人叫嚣及冲击主席台
案情指,多名泛民主派议员当日因不满民建联李慧琼主持会议,不断叫嚣及冲击主席台,下午4时44分,郭将645张A4纸分三批由公众席扔向下,并高呼“李慧琼越权可耻”等口号。期后2名保安上前制止,并与郭激烈挣扎,郭用双手紧捉著栏杆,有保安在尝试拉开郭时摔倒。
虽然保安员简广荣声称当时遭郭推跌,但屈官称看过当时的片段,场面十分混乱,她未能排除简可能本已失平衡而跌倒,故认为控方未能证明是郭伸手致简倒地。
指抛纸属袭击行为
但屈官在判刑时称,郭当天将645张纸抛下,有可能击中议会内的人,此乃袭击行为,不能忽视其严重性,且立法会内会由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仍未能选出主席,才会发生当日的会议,郭身为议员助理,不可能不知道该会议的重要性。惟议会一再出现混乱情况,令议会人士无法集中,内会继续无法进行,是耗费公帑及人力,需要判阻吓性刑罚。
郭因涉六四集会案被判囚8个月
就郭认识阻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屈官指虽然不排除简因失平衡而倒地,惟简当时在维持议会的保安,并在制止郭时受伤,郭的行为与简跌倒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又认为缓刑未能反映案件严重性,最后判郭就两罪入狱14天。
郭早前承认参与去年六四集会,被判入狱8个月,现正服刑。本案刑期会与这8个月刑期分期执行。
案件编号:WKCC 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