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香港主义|平机会建议立法禁止“族内歧视”是怎么一回事?

撰文: 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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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社会越趋泛政治化,不少本地人不自觉地将种种尖锐的社会矛盾投射到内地人身上,甚至发表一些恶意、仇恨及偏见的排他性言行,把他们推上风口浪尖。去年新冠病毒疫情初发期间,光荣冰室等“黄店”甚至明言拒绝接待普通话食客,引发平等机会委员会关注。事隔一年多,平机会主席朱敏健早前(10月23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已向政府建议修订《种族歧视条例》以涵盖“族内歧视/同族歧视”问题,从而禁止香港人和内地人互相歧视。

一般市民可能难以理解“族内歧视/同族歧视”究竟是个什么概念,甚或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就此立法;然而,早在2007年《种族歧视条例》立法期间,立法会已有讨论应否把国籍及移民身份纳入保障范围,可惜有关建议没被采纳;直到2014年,陆港矛盾越发激烈,平机会开始提倡为内地来港游客和居民提供更加理想的法律保障,但几经咨询并向特区政府提交《歧视条例检讨》报告之后,并无获得当局跟进。不知道平机会这一次的建言,到底还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

3月,光荣冰室荃湾分店外的连侬墙,贴满抗议字句便利贴。(资料图片/邓栢良摄)

“香港沙文主义”不应成为城市底色

香港常常以“多元包容共融”的国际大都市自居,但在这个移民社会当中,不同肤色、种族、籍贯、语言或生活习惯的居民和游客,常常因不同外在标签遭遇差别对待;而那些天壤之别的言行背后,往往没有深刻和充分的理由支撑,只是单纯地以“香港人”为中心去排斥部份外来人口。可以说,相比平等共处,“香港沙文主义”似乎才是这座城市的底色。

其中一个经常被歧视的群体,就是内地来港人士,包括游客和在此安家的居民,后者涵盖持单程证来港与家人团聚的“新移民”,及通过各种人才计划来港就学就业的“港漂”。不过,无论通过什么途径来港,他们或多或少都受到本地人的区别对待。

这种歧视的一大关键因素在于,香港本就长期面临房屋及医疗资源紧张、贫富悬殊、社会福利单薄等问题,但特区政府并没作出有力改善,当2003年开放“自由行”后,陆港两地交往越发频密,随之而来的反水货示威、旺角小童当街便溺风波、双非儿童、限奶令等大小社会事件却不断加剧两地民众摩擦,但政府没有直面问题要害、出手改善资源分配。港人民怨日益加重,在政治化的渲染之下,便把对政府的不满变成对中央政府和内地人士的排斥,嘲笑他们是老土低俗的“阿灿”,指控他们是抢占资源的“蝗虫”。

以“新移民”为例,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协)曾经调查发现,八成以上新移民在就业、购物及社交各方面都不断遭受歧视。这些歧视行为会影响新移民的社会参与度及融入意愿,反过来会使得新移民与本地居民缺乏互动及深入了解,从而加深原有的隔阂。

部分人政治挂帅,盲目排抗新移民沦为捞取选票的工具。图为社协记者会,坚称新移民非公立医院主要负担。(资料图片/陈淑霞摄)

立法禁止“族内歧视”早已酝酿多年

2019年的“反修例风波”导致香港空前撕裂,内地背景人士更被推上风口浪尖,去年新冠病毒疫情初发期间,光荣冰室等“黄店”甚至明言拒绝接待普通话食客。当时平机会曾经指出有关行为可能构成“残疾歧视”或“种族歧视”,但由于没有任何受屈人举证,口头劝喻后只能罢休。直到今年10月中旬,平机会主席朱敏健在电台节目透露已向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种族歧视条例》,当中涵盖“族内歧视/同族歧视”问题,赋权平机会在没有受屈人举报的情况下采取法律行动,希望借此禁止香港人和内地人互相歧视。

相信一般市民大多难以理解“族内歧视/同族歧视”究竟是个什么概念,甚或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就此立法。根据现行于2007年通过立法的《种族歧视条例》,“种族”是指个人的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任何人如公开中伤某种族人士,又或基于某人的种族,对当事人作出歧视或骚扰行为,即属违法;不过,《条例》同时列明,基于在港居住年期、国籍、居民身分的歧视行为,不在条例涵盖范围之列。换言之,由于无论本地人有多歧视内地人,内地人都无法受到《条例》的保护。

例如陆港矛盾频发的2016年,香港大学人权法硕士生杨政贤曾在社交媒体Facebook发表《昨晚,我在港大介入了一场种族仇恨》一文,记载自己在小食店内遇到一场关于本地人和内地人的争执,期间前者指控后者是“侵略者”,结果引发全城热议;当时《香港01》曾就此向平机会查询会否介入事件,但平机会回应指由于《种族歧视条例》并未涵盖国籍、公民身份、香港居民或相关身份为保障范围,所以该会没有权力处理有关投诉,只能呼吁公众以正面、互相尊重的态度对待社会中的新来者,包括内地人士,并以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

事实上,早在2004年特区政府发表《立法禁止种族歧视咨询文件》过后,已有政团建议把国籍及移民身份纳入保障范围,可惜最终没被采纳。当时港府的解释是,内地新移民与本地人属同一种族,即都是中国人,所以有关歧视并非基于种族,而是“社会歧视”,惟当局担心如果就此立法反会制造隔阂,影响他们融入香港社会。

陆港矛盾源于两地价值观的落差。(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还要回避到何年何月?

可以说,当年陆港关系尚算融洽,本地人对内地人的歧视情况也实在有限,政府所言确实不无道理;然而,往后数年陆港矛盾日渐激化,本地人对内地人的偏见和仇恨也越发激烈,但特区政府并没有主动检讨甚至修订《种族歧视条例》的不足。

直到2014年,反游客示威不绝,平机会才提出修改《种族歧视条例》,当中建议由保障任何人不受“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而遭歧视,伸延至保障多4类情况——国籍、公民身分、香港居民身分或相关身份,即任何人不论是否香港居民、居港年期、旅客及移民等4种身分,皆不应受到较差待遇。这本是非常符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的修订,然而,当年的咨询过程却引发轩然大波,因为有传媒大肆渲染修例将令内地人享有与本地人同等的福利待遇,甚至变成“特权阶级”,结果有大批网民涌入平机会网站抗议,甚至导致网页一度不能运作。

不过,平机会在收集了大量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仍然建议当局应该修例。翻查该会于2016年提交的《歧视条例检讨:向政府提交的意见书》,大多反对意见并非建基于理性分析,例如担心日后批评内地人就会堕入法网等等,连平机会也反驳指有关理由与反歧视法例原想达到的法律效果或建议的原意并不一致。最后该会表示,尽管特区政府以“同族”为由认为《种族歧视条例》并不保障内地人免受歧视对待,但平机会基于“促进平等、消除歧视”原则,认为内地人也应该受到保护。可是,当局至今未有下文。

香港民意研究所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港人对内地人士的观感多年来跌宕起伏。(香港01制图)

本地人对内地人好感反感高低跌宕

事实上,“族内歧视”的现象并不单出现在香港,但不少政府早已立法禁止。例如韩国首尔有学校或公司排斥非首尔人士,当局便立法禁止针对不同居民来源地而引起的歧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的平等机会法例亦规定,即使同一种族,若因某些特征可再细分为不同族群,一样受到种族平等的保障。

在高度政治化下,本地人对内地人的歧视的确与央港关系挂钩。香港民意研究所曾就“市民对各地人民反感程度”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2007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香港市民对中国内地人民的反感程度一直在跌宕中持续,落差非常大,最低值是2009年5月达的11.9%,最高值则在2020年1月达到36.6%。不难理解,2008年的四川地震、北京奥运等事件充分激发港人的中国人身份认同及民族自豪感,所以港人投射到内地人士身上的好感偏多,歧视变少;而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陆港矛盾一度激化,及至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后,又有政治团体把内地人视之为病毒根源,甚至一度透过炒作“封关”借以阻止他们来港,反感程度达到峰值。

尽管港人对内地人士的看法不是一成不变,但歧视由来已久,并不能避而不谈,而且中伤行为带来的后果更不可估量,特区政府必须加紧填补法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