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改特权法等3例 惩不检点议员 李家超盼恢复理性论政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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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早前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立法会(纪律制裁及遥距会议) (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赋权立法会向“行为不检议员”和“缺席议员”施加财政处分,并容许在特殊情况下采用视像会议平台举行立法会会议或其他委员会会议。
《草案》今(1日)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政府一直重视行政和立法关系,以及尊重立法会职权,但过去有用心不良、损害香港利益的议员肆意拉布拖延会议,阻碍立法会履行宪制职能。李家超强调,政府支持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以减少议会出现不检点情况,恢复理性论政。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按照《议事规则》,二读辩论中止待续,条例草案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
《草案》建议修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条例》 及《立法会条例》,李家超指修例后,将可向行为不检点的议员实施财政处分,以及在特殊情况,如疫情等实行遥距会议。他认为落实财政处分,可有助议员减少作出极不检点行为,以及阻止滥用点算人数瘫痪议会,希望修订后令立法会更有效率,有助维护议会庄严。
立法会早前通过修改《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建议包括设立机制,对“行为不检议员”和“缺席议员”施加财政处分,但由于立法会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定权限向议员施加财政处分,因此须修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立法会便可在更有效的法律机制下获授权力 ,处理行为极不检点的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