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范冰冰后最重“罚” 郑爽彻底“社死”|封面故事
内地女星郑爽因偷逃税,被上海税务局行政处罚,连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总金额高达2.99亿元(人民币.下同)。与此同时,国家广电总局“官宣”要封杀郑爽,表明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并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郑爽是继刘晓庆、范冰冰后,内地第三位因偷逃税被处罚的知名明星艺人。虽然罪名相同,但三人的下场却差天共地。
与前两者有所不同,郑爽将会彻底“社死”,在内地再无翻身之日。
始于代孕弃养风波
郑爽的“社死”之路,首先从代孕弃养风波开始。郑爽被人爆料与前男友张恒在美国找代母秘密生子,其后网上流传录音,指郑爽一家原本打算弃养一对子女,郑爽本人甚至疑似亲口说出“打(胎)也打不掉,我都快烦死了。”不过,遭受万千指责后,郑爽以强硬态度回应事件,未有否认代孕的同时,更称已屡屡拒绝威胁曝光隐私的勒索,会率先维权。郑爽强调,“在中国国土之上我没有违背国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规。”(点击阅读全文)
批评不断星途戛然而止
当时郑爽仍未被揭发有偷逃税,但官方媒体已陆续开始对其口诛笔伐,隐隐吹起“社死”之风。其中中央政法委旗下的《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在评论中直斥郑爽的回应毫无悔意,“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代孕在中国被禁止,就钻法律空子就跑去美国,这绝不是遵纪守法”、“作为公众人物,几度疯狂游走在法律边缘,把这样错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贻害世风,这绝不是无辜!”
一石激起千重浪,官媒大量“负评”下,郑爽被多个国内外品牌发布公告终止合作,连前身是“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像满意度调查”的华鼎奖组委会亦决定,撤销郑爽的“第19届华鼎奖中国近现代题材电视剧最佳女演员”,以及“第13届华鼎奖全国观众最喜爱十佳电视明星”荣誉称号,并收回注销其奖励证书、奖杯。(点击阅读全文)
随时间推移,郑爽遭受到的抨击愈发猛烈,甚至国家广电总局在主管杂志《广电时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题为《代孕弃养者,德不优法不容》的评论文章,直接定性郑爽是“境外代孕、曾欲弃养”,并表明“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萤屏声频”。(点击阅读全文)
再遭枕边人揭发偷逃税
正当深陷代孕弃养风波之际,与郑爽关系势成水火的张恒,再于网上揭发更多郑爽的丑闻,当中包括有涉嫌偷税漏税,是压倒郑爽的“最后一根稻草”。张恒声称,偷税漏税并不是两人之间的私人恩怨,“而是大是大非,偷税漏税是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公民,我只能尽量地履行我自己的检举义务,我的清白交给我信任的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张恒公开的聊天记录显示,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现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的最终片酬为1.6亿元,郑爽为了逃税而将1.6亿元分为多个合同执行,并与签订“阴阳合同”,令账面显示其片酬仅得4800万元。(点击阅读全文)
郑爽因代孕弃养风波而有道德上的争议,但严格来说亦只是私事。然而,一旦涉嫌偷税漏税,郑爽再无善后机会。官方媒道在报道指出,关于有人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北京市广电局也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随后亦表明高度重视,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点击阅读全文)
正式宣告“极刑”
及至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报,指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偷逃税案件。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人民币.下同),偷税4526.96万元,另有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郑爽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国家广电总局同日发出通报,宣布不得播出涉案电视剧《倩女幽魂》,并且各所有机构平台,都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亦要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点击阅读全文)
然而,同样是偷逃税,论下场,郑爽远比刘晓庆、范冰冰严重,现时仍能偶尔见到后两者在镜头前出现。范冰冰在2018年因偷逃税一事被查,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近9亿元。至于刘晓庆,她在2002年被查出偷逃税1458万元。由于数额巨大,刘晓庆随即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自2002年6月起被关在北京秦城监狱长达422天。刘晓庆在2003年8月16日获得取保候审,期满前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书,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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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之所以会被“社死”,一方面是代孕弃养风波的“余威”,更重要其偷逃税罪无疑属于“顶风作案”。
官方不能容忍“顶风作案”
事实上,范冰冰事件后,国家税务总局已下令要彻查及展开追税行动,呼吁“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须在2018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可获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否则会严肃处理。
按照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新闻稿,2018年曾有“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而郑爽是被发现在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中大搞“阴阳合同”,未有纳税申报实际取得的1.56亿元片酬,另外其他演艺收入亦有偷税、少缴税款。新闻稿指出,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高达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由此,郑爽与范冰冰一样,同样都是初犯、行政处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已至此,郑爽的星途,乃至其在内地的人生,可说是正式告终,彻底“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