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天诗论|风、雅、颂之体──看八三年“大拇指”诗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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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戴天告别人间,媒体报道多以“戴天大学时期于台湾与白先勇、李欧梵等人创办《现代文学》”、为张爱玲出版散文集、曾任《信报财经月刊》总编辑等事迹,较少提到戴天的写作心得。是日转载戴天评论当年三位文青的作品。

八三年“大拇指诗奖”得奖作品为关梦南〈伤口〉;王良和〈梦──给小敏仪〉;梁秉钧〈修理屋背的颂诗〉。简单看起来,这三篇诗作,可以归为“风”、“雅”、“颂”。但这种分类,却也不能“尽得其旨”,像〈修理屋背的颂诗〉,虽称为“颂”,似也含有风、雅的意味。

文:戴天 | 选自《僭越的夜行──梁秉钧新诗作品评论资料汇编》

现代人过的是“复杂的”、“多层次的”生活,而复杂出精细,层次见深度,完美的艺术创作,在“约化”生活、思想的过程中,根本并无依附某一文种、词类的必要。梁秉钧的“颂”,说穿了,正是“无所依傍”的自由创作心灵,在艺术天地精耕细作的结果。我们得以品尝的甜美果实,是阳光、空气、土壤等多因素的结晶,而绝非任何单一原素所构成,虽然品种、味道、肌理等,而不免受单一或多种内外因素影响。口之于味,虽则不一定都有同嗜,却不能因为滋味有别,就认为其他一无足取。散发“异味”的榴梿也是果实,橘子、香蕉、草莓等等亦然。

抑扬轻重先后的编排

这一番喋喋,意思很明显,而“大拇指诗奖”,选出这三篇风格迥异的诗作,就是“物证”。这三篇诗作是从《大拇指》上所刊诗作选出来的,那么《大拇指》的开放、自由、兼容精神,也从一个侧面有所反映。选出这三篇诗作,也似乎证明“大拇指诗奖”,是近年各类“文学奖”最具“姿采”的一项;水准整齐划一、风格变幻多样、题材不一而足。龚自珍〈已亥杂诗〉有“不拘一格降人材”一句,《大拇指》上的诗作者,在“商旅为患”的香港,抖擞精神,得奖作品仅是一个“取样”。这表明艺术创作,不是单行道、独木桥,而是一个四通八达的“网状组织”,唯有巧手,可夺天工。

1983年大拇指诗奖得奖人梁秉钧(在美国)、王良和(左一)、关梦南(左二)。颁奖礼七月十五日在蔡浩泉的图腾制作公司举行。评判之一戴天(右一)(另三位是王辛笛、古苍梧、林焕彰)亲自颁奖。戴天并写下长篇评审意见〈风、雅、颂之体〉,是他罕有通达明畅的诗论,刊《大拇指》第198期。照片及文字说明来自许迪锵脸书

虽说文学作品的表现手法, 不出“抑”、“扬”两途, 但抑、扬的份量、轻重、先后,也颇有“文章”。抑,也许可称为做反面文章,出之以讽刺和诅咒之类。拿讽刺来说,老子有“正言若反”之语,可见并非为抑而抑,亦具“正面”意义,只是往往为人忽略,甚生憎厌,“恨不得寝其皮”!其实SPEAKING BY CONTRARIES,就文学表现手法而言,仅为其中一项,这便是IRONY。关梦南的〈伤口〉,也是“正言若反”的,迹近于“风”,但他写得“温柔敦厚”,不失“诗教”之旨,恐怕是愤怒已结晶,诅咒将升华。但〈伤口〉又不能简单地归为“风”,那里面也“颂”,亦“雅”。

果真这样严重吗?
用胶布封好口
你说:“没有嘴巴
它不会喊痛了”
然后继续工作

受过“现代主义”洗礼的诗歌创作

这是将一段极苦痛怆然的感觉,以一种寓扬于抑的手法,“正正经经”,“板起脸孔”,却又并非“置身事外”的暗喻,作了谑而不虐的实践。关梦南表面上很冷,很客观,似乎“隔岸观火”,用连串事件“铺陈”出一幕幕“画面”。但这些“画面”,都是“千挑万拣”的,围绕著“伤口”而发展、发生、发韧,就像是生命的浮沉,思想的转折,时代的异动,感觉的游移等现实的、心灵的场景。换言之,这是一出“戏”,是以戏剧手法、小说笔调,写的“极短篇”。假如这是母亲的一点泪,那么我们看到的,不是试管里的“盐和水”,而是母爱、母慈、母痛。这一道道“伤口”,到底是什么,读者的感觉、认识最可信靠,当然不必我们去饶舌。

那不能凝结的血
一滴一滴
滴干了几乎我希望
的全部

“哀莫大于心死”,但是生命长流:

然后继续工作

从这一点看来,关梦南的“风”,便具浓厚的“雅”的成份,他甚至在“颂”著嘴巴不再喊痛的人。这样的讽刺,是深沉无奈的,是某些“此身甘与众人违”的“时代孑遗分子”,对一些现实情势的诅咒与盟誓。关梦南当然攀不到屈原那种高度,但那种“既不足以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以及“过夏首而西浮兮,顾龙门而不见”的心情、趋向,则是历史悲剧层出不穷的时代,贤者与不肖者,高士及俗人,也就是人人都存有的。

写出苍生的忧戚,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萃

应当这么说,文学创作中的诅盟性质,假如能够摒除初民的迷信成分,以“指九天以为正”的至诚,写出苍生的忧戚,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萃,古来便是中国读书人追求的目标,向往的理想。〈伤口〉的规模、层次、表现、内涵,即或不能代表这种中国文化传统,但具有或多或少诅盟性质,也是不能否定的。当然,诅盟式的作品,在西方也存有。拜伦的〈审判的幻景〉,为当时的英国人在“申诉”,把皇帝的侍臣、写六音步诗的歌功颂德之德,置于天怨神怒的境界,就是这类作品。但拜伦所为,实是檄文,和骆宾王骂武则天一样,不能算是诅盟文学的原型。例如:

从犯罪和杀戮的历史血海中
从凯撒的私淑弟子中,就以
最残暴的皇帝来说,其朝廷也没有
他那样为白骨所堆,为碧血所浸

将这段拜伦的诗,与〈伤口〉相比,我们可以发现,“革命浪漫主义”的作品,无论在审美、修辞、结构上,都和现代人,尤其是受过“现代主义”洗礼,讲究意象、睿智、象征、感觉的作品,如何大异其趣。“革命浪漫主义”的作品,倘若放纵过度,或者笔力不足以“收放自如”,流于浅薄也还罢了,沦为口号便去艺术甚远了。文艺腔虽则叫人肉麻,政治传单则令人吃惊,这是古今中外,都难列入文学的殿堂。可见即使是“风”,也仍有艺术的基本要求。〈伤口〉固然有的地方概念化,亦嫌好几处文字松散、欠精炼,但就创作意念、事象认识、敷陈技法而言,则颇有可取。然而关梦南近年诗作,就此一方向的发展似乎已呈呆滞现象,也不能自既有的层次跳升,擦亮人们耳目。

1960年代以来的“讲唱”风格

王良和及梁秉钧的得奖作品,都有“讲唱”的成分。近二十年来,西方也流行“讲唱”风格。聂鲁达固不必论,美国的罗威尔、马尔荣、狄奇,法国的裴外、邦富亚等,都以亲切动人的“讲唱”风格,写下各种题材的诗篇。这种近代的“讲唱”,与古代的“讲唱”作品,题材是大大拓展了,甚至可以取为生活琐事、个人感触的工具。讲唱,在古代其实是史诗的先导。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希腊据称为荷马作的〈伊里德〉及〈奥德赛〉,都由说唱脱胎而成。讲唱原本是既说且唱的,后来录成文本,虽不再唱,甚至亦不讲读,但讲唱的风格,仍一望而知。

讲唱的风格,在文字上,自不能过于抽象,而需著重事态的描写,也就是用人间之音去写人间的事。梁秉钧近年著力于此,似乎是较早放弃“文艺”语言、“抽象”意念,而在生活、情景之中,看出“诗意”的中国近代诗人。〈修理屋背的颂诗〉,巨细无遗地“记录”下“修理”、“屋背”有关的“情节”,还添上许多联想的“故事”,再不避开“自己进入情景”的一些“禁条”,洋溢著浓郁的、流动的、焕发的“生命之诗”、“生活之情”。

讲唱式诗篇,不少人诟病其“散文化”。表面上看来也许是的,但实则不然。饶宗颐先生在〈中国古代文学之比较研究〉里面,曾经提到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看法,可以为讲唱并非散文化的佐证。饶先生认为,中国的赋体,出于战国纵横家,出于庄子,词藻繁缛,且具“炜晔、谲诳”成份。因此,讲唱式诗篇,仅为内涵有别,不似著重“抽象情意”之“诗”,而发展出来的另一种“诗语”。诗、词、歌、赋,只是性质、取向不同的“诗”体而已,不能“厚此薄彼”。庾信的〈哀江南赋〉,我们能因其稍作“铺陈”,而评之为“散文化”么?饶先生并在此一意义上,认为这些便是中国的“史诗”,因为夸饰流衍,与欧西“史诗”,根本是异曲而同工。

在这里住了几年我也快要离开了
清理杂物,整理书籍和影印的论文
扔去无用的草稿,留下另一些
把它们修理,发展成不同的事物

看似乎平平无奇,但深一层,不就陆机〈文赋〉所说的“说炜晔而谲诳”么?炜晔,正是危言,谲诳,近乎寓言。梁秉钧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可以“修理”出一个世界,“发展成不同的事物”,就具有“赋”的性质。假如比照史学家所写的渐代史、家史、村史,诗人写“生活史”,将局限于个人意思的“世界”,以与周遭事物联系,拓展天地,无疑会推使“诗歌”产生深刻的变革。

天花板不牢固,门钮震脱了?
没有一处是安定的居所
我拿回三十个纸皮箱
准备把书籍杂物运回家去
这里那里屋背都不完整自己正在变化
陈旧的蛇皮蜕弃在草坪上

某些晦涩的“现代诗”受人诟病

这固然是诗人的“生活史”,但也是“具体而微”的“人类生活史”。见微知著,讲唱式诗篇,如〈修理屋背的颂诗〉,既能接续中国古代传统,复亦抉取西方讲唱诗篇之长,梁秉钧揉造了中国现代讲唱的一个模式,正是某些晦涩的“现代诗”受人诟病,诗人自己对艺术真诚的一个回应。而且,诗人还保留了某些不当丧失的“诗素”,也就是“集大成”地呈现了“博约”的风貌,比较喜欢结构主义的,难道不欣赏如下的句子:

也有人在你头上行走
并且使用隐秘的符号?

所谓“博约”,在这里是集合了风、雅、颂的各种性质,看来现代中国诗人,在赋的基础上已有新的发展。梁秉钧此篇是个例子。

王良和的〈变─给小敏仪〉,题材不如梁秉钧那篇集中,然而却似乎更接近法人乔治.耆密济尔的分析。耆密济尔分析“史诗”,认为有三型,即巫灵、英雄、帝王,可见“史诗”的复杂、繁富。王良和这篇,也呈现出繁富现象,口脗是“书信体”,仍不出讲唱范畴,但讲的东西甚多,几乎就是“近代史”。以抒情的笔法写“史”,而又将自己溶入其中,还加以“述评”,亦叙、亦议,的确“另辟奚径”。那些写得如慕如文的句子,那些温柔、残酷、冷然、无奈、热切的对比,诗人不徐不速,亦张亦弛,绝不失其“优雅”的处理手法,必然是寄托著深沉的家国之爱,乡土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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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样的诗,我们对尼采的美学观念,就有另一层认识了。尼采说:“迄今为止,我们的美学上只是一种女性的美学,所以只有艺术的欣赏者才能叙述他们的感受。”尼采的意思,与康德将艺术排除在可以认识的真实之外,谢林、里格尔将其真实的权力还给艺术,都不相同。尼采认为:“艺术比真实更有价值。”我们虽不必对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在政治上造成的偏执表示一丝一毫的赞同之意,然而在艺术上,都不可“以人废言”:“要变得美是意志胜利的表示,是协作精神的体现,是受到直接压力的各种强烈愿望协调一致的反映。逻辑上和几何上的精炼是力量提高的结果;反过来,对这种精炼的理解,又提升了感受。发展至最高点,是风格庄重。”

+3

的确如此,各种协调的因素,都可以在艺术里面,合而为一,提高升华。“大拇指”得奖的三篇诗作,呈现了“庄重风格”,正可以看作是各种直接、间接,精神、感觉等因素的艺术在协作;风、雅、颂三体,在激扬、曲折的人生场景之中,心平气和、娓娓道来,既不失各自的独特风格,复秉具“胸有成竹”的决断与把握,认识和包容。尼采虽则不定人人合用,但他说“艺术家对任何事物,不能只看表面,而必须看得更全面、更精炼、更深入。要达致此一目标,艺术家必须常保青春与活力,‘习以为常’的陶醉”,都是我们读这三篇诗作的“真实感受”。

艺术发展到电子时代,无疑会带来许多前所未见的问题,比如艺术到底有何“用途”?欣赏者通过何种途径,或在何种层次、程度,以与艺术连系、沟通、接触?要回答这些问题,唯有直截了当,提出艺术的本质,也使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不同其他;却又尽量包涵万有的性质。大概,海德格提出的“光辉为美”观念,即“清晰”,可以带领艺术创作者,产生令真实(即美)弥漫充塞现实的力量。换言之,唯有清晰的美,光辉之美,才是表现现实“真实性”的“无孔不及”渠道。而这三篇“大拇指”得奖诗作,在一个程度上,“使人类能够进入存在”,读之感同身受,我们内心如有阴暗角落,也可以拿来映照。

这里谈的当然只是个人感受,淆杂无章,草率不文,充其量仅为一个“观点”而已,而欣赏,亦如创作,是多角度的。

节选自《僭越的夜行──梁秉钧新诗作品评论资料汇编》(陈素怡编),原载:《大拇指》第一九八期,1984年11月。原题:风、雅、颂之体──看八三年“大拇指”诗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