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顺风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有偿合乘每日最多接2单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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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近日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显示当地要求顺风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合乘每日最多接2单。其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意见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方式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再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其要求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过程(单程)中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包括车辆油费、电费、气费和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交通事故、车辆折旧等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除外;分摊费用只按合乘里程方式计费,无设起步价,且单次里程费用未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出发前合乘各方就另行分摊通行费明确分摊比例的除外。

意见还规定,分摊合乘费用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天未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限。每次合乘出行的合乘人员未超过两批次。此外,限制超过当日合乘次数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当日再次发布合乘信息。

今年2月,广东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亦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在惠州市内提供有偿拼车、顺风车服务的车主,每天最多服务4单,跨市最多服务2单。超出规定次数则属于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该规定自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近期,广东多地皆于近期严查顺风车非法营业,多名司机日前称,广东多地发布了营运车辆禁止接顺风车订单的通知,平台系统进行限制的同时,不少司机称因非法营运收到了罚单。例如,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按该市规定,营运车辆不能接顺风车订单,只有非营运车辆才能接,且非营运车辆一天也不能接超过三单,超过即属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