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没碰女人!女同事与女儿同龄 人夫出轨称:好满足 正宫怒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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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长时间没有性爱,也不代表可以出轨!台湾桃园1名曾经偷腥的人夫‧,在寺庙工作期间遇上与自己女儿同龄的已婚女同事,2人陷入不伦恋,曾前往旅馆性交,人夫更开心传送讯息,表示“5年没碰女人,突然碰到你,好满足”。妻子之后惊揭奸情,将他们告上法院,2人被判赔偿45万新台币(约11.5万港元)。

人夫遇上和自己女儿同龄的女同事,无视年龄差距,发展婚外情。(示意图/gettyimages)

人夫曾有外遇 遭女同事丈夫殴打仍继续交往

台媒于今年2月报道案件,但没有提及众人年龄。案件在桃园地院审理,正宫在庭上指控,与丈夫约32年前结婚,其间发现丈夫有外遇,所以离婚收场。但之后2人再婚,岂料丈夫不知悔改,竟再次出轨。

当时丈夫在宫庙工作,遇到1名已婚女同事,明明该女同事与自己女儿同龄,但无阻他们发展婚外情,他们从2024年5月至7月期间互相调情,而且多次出游深夜未归,甚至一起前往旅馆,相信曾发生性关系。

直到2024年6月25日,他们再次出游,翌日凌晨才回家,女同事的丈夫撞破奸情,绿帽男随即用镰刀追斩殴打奸夫,而且打破其车窗,惟该对不伦恋的男女仍然继续交往。正宫得知丈夫婚外情后,精神同样大受打击,于是向他们索偿60万新台币(约15.3万港元)。

正宫得知丈夫有婚外情后,精神同样大受打击,遂提告索偿。(示意图/gettyimages)

男被告︰5年没碰女人

正宫同时提供2人讯息对话作为证据,当中丈夫提及“5年没碰女人,突然碰到你,好满足…我喜欢你,我爱你”等。男被告却辩称女同事和自己女儿同龄,自己喜欢和她开玩笑,扬言前往汽车旅馆,“碰女人”字句只是自己“撩妹语录”,女被告则没有出庭和提交法律文件。

法官不接纳男被告口供,认为2人不正当交往持续大约2个月,仍然不知悔改继续交往,侵害到原告的配偶权,判处2人赔偿赔偿45万新台币(约11.5万港元),案件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