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出轨熟客遭捉奸 绿帽夫怒告2人 奸夫称不举2原因仍败诉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不举都可以出轨?台北1对夫妻一起经营咖啡店,人夫却指控妻子和1名熟客出轨,甚至捉奸在床,怒告2人索偿150万新台币(约38万港元),奸夫在庭上提供医生证明,表示自己有俗称“不举”的勃起功能障碍,不可能和对方妻子发生性关系。但法官留意到2人曾向外表示正在交往,而且男方数次留宿女方住所,认为超越一般社交界线,判处赔偿1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
绿帽夫称曾捉奸在床
台媒报道,案件在台北地院审理,方姓人夫表示,和妻子结婚大约7年,“夫妻档”经营咖啡店,婚姻生活原本幸福美满,岂料直到2023年2月底,方男发现妻子和张姓熟客多次一同外出,去到深夜才返家。同年3月14日凌晨,他发现2人前往酒店过夜,相信发生性关系,妻子更将张男带返回家,方男继而捉奸在床。
方妻当时直认爱上张男,同年4月搬出住所,并和张男同居,令到方男非常伤心,因而怒告妻子和张男,索偿150万新台币(约38万港元)。
奸夫称不举 不能和人妻发生关系
方妻和张男同样否认陷入婚外情,皆称只是普通朋友,方妻反控长期遭到丈夫性侵和精神及言语霸凌,因而罹患重度抑郁症,张男仅陪伴她求医和报警;张男更提供病历资料,声称患有“动脉功能不足勃起障碍”,不可能和方妻发生关系。
法官裁定2被告败诉 需赔10万新台币
面对双方各说各话,法官检查张男和友人对话纪录,当时张男向友人提及自己陪伴方妻,“简单来说就是在交往,我会去她家陪她”、“也没有公开就是了啦,毕竟还没离”等,友人亦出庭作证,表示方妻和张男均曾承认正在交往,更在方妻家中见过张男内衣裤和个人物品。
法官裁定方妻在婚姻生效期间和张男交往,张男更以男友身份留宿过夜,超出一般社交界线,令到原告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判处2人赔偿1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