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宠物?】动物被租 无得Say No 团体轰扭曲生命价值

撰文: 吴韵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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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租买,同样是将动物商品化,以一个价钱来等同动物生命的全部。(龚嘉盛摄)

有香港租借平台公司推出“出租宠物”服务,提出以“先租后买、以租代买”的方式,先了解照顾动物细节,再决定是否饲养。

但有动保团体认为,此服务非但未能令市民建立尊重和爱护动物的意识,在未得到动物同意之下把牠出租,亦不合符动物福利。有关注城市与动物关系的学者认为,此出租模式畸型,是将动物视为货品。

爱协建议有意养动物的人,可先到爱协当义工,学习与动物相处的正确技巧和态度。(资料图片)

出租动物无法可依 爱协:不合符动物福利

本报向渔护署查询,署方指香港现时未有法例监管出租宠物行业,但如过程中牵涉买卖,则需要申领牌照;出租过程若令动物受苦或受虐,则有机会触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爱护动物协会动物福利副总监候安娜认为,将动物出租并不符合动物福利。她指如出租个案日益增多,情况难以监管,被租的动物会毫无保障。“动物被出租犹如沦为商品,牠们面对陌生人及环境,或会感到压力和困扰,情况严重的话更会拒绝进食。”

候安娜提议,市民可到协会当义工,体验与动物相处。“想认识动物应到动物团体当义工,而非惠顾这些商业平台。爱协会定期举办讲座,教授大家训练宠物行为和宠物美容等专业知识。”至于有关弃养动物,候安娜指动物被弃养与品种未必有关,反而是因为宠主的生活习惯改变,如生小孩、搬屋等才会弃养。

NPV:变相鼓励宠主拿动物做生意赚钱

动物无法以语言向人表达意愿,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NPV)主席麦志豪认为在此情况下,将动物出租涉及道德问题。“我们不鼓励将动物租出拍戏或出席活动,要是主人不在场无法确保动物安全,定必反对。”

另外,他疑质平台无法作出监管,如同将所有责任推给出租者,对动物毫不关心。“这类平台能制造商机,容易令人觉得‘原来可以出租动物来赚钱,既然有机会何不一试?’”

麦志豪又指,平台公司误解香港现时弃养动物及社区动物的情况。“我们每年收容的被遗弃动物,有约九成是有品种的猫狗;在街上的动物并为流浪动物,从前香港市民多数居住于木屋或村屋,居民养猫狗之余,亦容许牠们在城市内周围走。动物经过繁衍后数量便会增加,牠们是跟香港人一同生活的社区动物。”他又指,领养动物的人极为爱惜动物,领养者不时向协会报告动物现况及生活细节。

NPV主席麦志豪指不鼓励将动物租出拍戏或出席活动,要是主人不在场无法确保动物安全更定必反对。(陈嘉元摄)
中文大学讲师陈嘉铭自言养了狗只18年,也无法完全了解一条生命。他认为短时间租借宠物,根本无法确定养动物意愿。(林振东摄)

租完归还 淡化弃养

中文大学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陈嘉铭博士,亦主讲“动物,文化与现代社会”课程,他亦认同出租动物有道德争议,此模式无疑是将动物视为商品。“先租后买或共享模式用于死物上,确能减少过度消费和浪费,但概念套用在生命上便出事,是矫枉过正,相当疯狂。”

陈嘉铭认为,在没有经过动物首肯的情况下将牠们出租,无论过程中主人是否在场,情况仍然“畸型”。“动物脑海中并没有租借的概念,牠们不可能觉得自己是死物会被出租。在现代社会中,人类一定程度上也将自己物化,以劳力、时间来赚取金钱,但人尚且有意志和选择,但动物连作出首肯的能力也没有。”

狗只尤其能够与人类建立感情,陈嘉铭担心,宠物与租借家庭建立感情后,却因租借过后要分开,会对动物做成情感上伤害。“租借动物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没有兴趣就归还,这对动物来说如同遭弃养,租借模式更淡化了弃养。出租宠物也未能从根本上,减少合法或非法宠物繁殖行业胡乱繁殖的悲剧。社会对动物做成的缺失已经很多,为何还要鼓励这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