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核心人物周世锋 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重囚七年
近日,内地“709大抓捕”涉案被告在天津相继开庭审理,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维权律师周世锋一案,亦在今日上午8时30分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7月15日,他与异议人士“雅和博教会长老”胡石根、维权人士翟岩民、勾洪国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提出起诉,而翟岩民及胡石根早前已先后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官方消息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执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国内和境外的媒体记者共40多人到场旁听庭审。
津法院称 周世锋不想家人旁听
昨晚(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出公开消息表示,周世锋先后两次向法院提出书面请求,不想家属到场旁听庭审。另外,该微博附上一张图片,表示法院早已在上周五(29日),即审理案件3日前发出开庭公告,指案件将于今早8时30分开审。
法院同时在微博发布周世锋所写的申请书,内容是他对被起诉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真诚地认罪悔罪”,又表示家人都是农民,文化水平不高,认为安排家人到场旁听并无任何益处。所以先后两度向法院提出,不希望家人到庭旁听的要求。
今日早上,法院再透过官方微博公开庭上笔录内容。控方指周世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形成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自2011年以来,专门选择“热点案件”炒作,多次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与他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控方认为,周世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周世锋对指控并无异议。
被指抄作敏感案件增加名气
周世锋被认为是“709大抓捕”中的核心人物,被调查的人士中,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的占至少38人。其中,锋锐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包括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数名助理及相关人士当时被当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在搜捕事件后不久,新华社报道表示,公安部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称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多宗案件和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报道指事务所专门挑选“敏感案件”代理,其目的是增加事务所名气,“扬名立万”。若案件如果不够敏感,名气不够大,便会想尽办法“炒热和闹大”事件。事务所一切代理案件均会经过周世锋同意,他亦清楚知道后果。报道更引述周世锋的认罪言论,还有谢远东、翟岩民、刘四新等多名被捕人士的供词,指被捕的律师通过“炒作”案件、利用“访民”制造声势等方式妨碍司法,包括试图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来谋取个人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