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政府走数廿年 地区自治何时方能重现?
昨日“01观点”就立法会选区划界及选举制度现存的流弊,提出了全面改革的刍议。今天我们要谈的,是现时两级议会中的下级议会,分管全港十八区的区议会。现时区议会选区细小,议员沦为街坊保长,视野狭隘,议会职权细小,大权旁落于官僚架构,早已是老生常谈。然而政府多年来在区政改革一拖再拖,毫无承担,实在是难辞其咎。
其实香港的地区自治历史源远流长,殖民地政府早于1883年已成立市政局的前身洁净局。洁净局是根据英国社会改革先驱查德威克(Edwin Chadwick)之子奥斯伯特(Osbert Chadwick)于1880年代来港考察写成的报告书而成立。查德威克生于工业革命时代的曼彻斯特市,为当时世界首屈一指工业重镇。工业革命导致的急速城市化,城市规划及环境卫生成为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查德威克主张政府提供干净食水、建沟渠、铺马路等基本设施,以保障城市居民的健康,催生了英国公共卫生政策的概念。
查德威克报告书促成了洁净局的成立,更在1888年首度引入了民选成分,两名非官守议员由殖民地陪审员名单上和缴交差饷者投票产生。当时的《孖剌西报》便指,“那一天将被未来的史家记载,因那是史上首次香港纳税人在管理自身事务上拥有发言权。”此后洁净局职权不断扩大,在1936年更改组为市政局,除公共卫生外更有管理街道、公园、康乐、文娱设施的权力。
1945年香港重光后,港督杨慕琦推出政改方案,要在市政局基础上建立一个可以让香港市民实现自治的市议会。但由于香港主权未明,亦会引起潜在争议,杨慕琦计划无疾而终。然而香港政府仍一直扩大市政局的职权。除了可发出酒牌、小贩牌、食肆牌照、娱乐场所牌照,借发牌及差饷维持独立财政权外,辖下又有市政总署及小贩管理队执法部门等,又筹建多个博物馆、定期举办香港艺术节、资助香港管弦乐团等艺术单位,为推动香港艺术不遗余力。
在战后初期政制发展裹足不前时,市政局成为了官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到了1980年港府为推行代议政制作准备,发表了《地方行政模式绿皮书》,于市政局之下在各区成立区议会。最初的区议会英文为“District Board”,仅为咨询式机构,但政府一直声言,会逐步扩大区议会职权,却一直只闻楼梯响。至九七后特首董建华被指欲铲除权力过大,犹如独立王国的两个市政局,在1999年以应付禽流感不力为由,竟然解散有过百年历史的市政局以及区域市政局,是为香港地区自治严重倒退一大罪孽。
本来政府在杀局时,承诺会将其权力下放予区议会,又改称区议会为“District Council”。然而时过将近二十年,原本两个市政局之职权,仍牢牢掌握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官僚系统手中,非民选产生、名不经传的民政专员在各区仍掌握大权,区议会跟三十多年前初成立时的职权无大差别,只是“口水会”而并无实权。在此背景下,区议员只能作一些蛇斋饼粽、争取巴士线等微枝末节的形象工程,结果“红绿灯延长三秒”、“不能避雨亭”等荒唐事时有发生,区议员沦为笑柄。
搞蛇斋饼粽、量血压、帮手填表申请$4,000,区议员蜕变成街坊保母,终其原因是制度问题。本来曾荫权在2012年政改中接受民主党的“区议会改良方案”,令区议员有参与及提名新增五席区议会(第二)功能组别之权力,又裁撤了董建华时代复辟的委任议席,某程度上提高其地位及增加其民主成分,但仍未有触碰到区议会职权问题的症结。事实上,区议会改革不受人大“八三一决议”或《基本法》所限,特首在此有极大的自由度,林郑月娥实无理由再作推搪,兑现“走数”二十年的承诺,归还当年从褫夺香港市民的地区自治权。
其实自查德威克报告催生的1848年《公共卫生法案》(Public Health Act),再扩展至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Local Government Act),开展了英国地区自治的里程碑以来,全球民主政体都朝向地方下放权力的方向。今天伦敦市下的各个行政区市议会,已有管理当区教育、房屋、城规、交通、社会服务、康乐设施、垃圾处理,并享有财政自主权。相反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在《地方政府法案》的同年首度举行洁净局选举后的一百三十年,市民的地区自治权竟而逆时代潮流而行,不进反退,愈加萎缩,怎不教作为国际城市的港人羞愤?
区议员既无实权为社区带来真正改变,选民亦缺少一个投票的理由。过往多届区议会选举,投票率皆未能突破50%,可见选民于区选的投票意欲一直偏低,更显得政府耗资巨费举办选举的意义格外讽刺。加上现时区议会选区平均人口为16,964,仅是约一座屋苑的居民人数,只要当上该区的业主立案法团的成员,或者稳住当区1,500至2,000选民变几乎督定当选,令区议员只顾当区几幢住户的需要,忽略全区发展的大局观。区议员视野狭隘,亦是由制度造成。改变现时的选区分界,引入大选区或比例代表制元素,应是可研究的方向。
无论于情于理,区议会的制度问题都是显然而见。政府不能在此事上一拖再拖,将问题无限期延长下去,直至市民遗忘政府的“走数”承诺为止。今年11月的区议会换届选举,将是各候选人以落实地区自治承诺为竞选政纲的良机,一同向政府施压,争取除了“红绿灯延长三秒”、“不能避雨亭”外,真正为社区带来改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