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花园业主自发召开大会 获民政事务署确认成全港首例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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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花园管理公司早前被指账目混乱及多次增加管理费,引起逾千名业主不满。由业主自组的“黄埔2500”于本月8日发起首个由居民自发的业主大会,投票表决6项决议,包括成立业主自组的屋苑审计团,检视屋苑帐目等。签名运动召集人陈屯尼表示,今(11日)获民政事务署告知,该次业主大会是香港首个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附表8召开的业主大会。他表示待核实当日出席的业主身份后,便会开箱点票,将结果交予管理公司,他期望管理公司可从善如流,落实业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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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黄旗下的黄埔花园管理有限公司,近年被揭屋苑帐目混乱,被指由2013年录得500万盈余,至今却已累亏损约1400万,加上多次增加管理费,惹来业主不满。

多名业主于本月8日举行30多年来首个自发业主大会,“黄埔2500”签名运动召集人、大会司仪陈屯尼表示,是次会议采用业权份数去投票,估计约有1.9万份业权份数持有人出席,反应比预期好。

黄埔花园业主举行首个自发业主大会,投票表决6项决议。(黄埔号居民监察组facebook专页图片)

他续指,近日获民政事务署告知,今次的业主大会是香港首个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附表8成功召开的业主大会。

根据《条例》,业主会议可由业主委员会、经理人或由总共拥有份数不少于5%的业主委任召开会议。陈屯尼解释,由于黄埔花园未有设立管理委员会,仅得管理公司可召开业主大会,惟过去业主多番要求管理公司详细交待屋苑帐目等财务情况不果,只能循第三个方法,即由不少于5%的业主委任召开会议。

仍在核实出席人士身份虽然业主大会顺利召开,但陈称仍要核实所有出席业主的身份后,才可开票箱点票,预计需时约一星期,才可公布最终结果。

由于大会就六项决定进行表决,包括成立业主自组的屋苑审计团、要求管理公司成立网上考核系统及依公契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等,增加透明度,陈屯尼表示需时去整理六项决议的结果,并会提交予管理公司。他期望管理公司可从善如流,聆听居民诉求,否则会考虑再召开业主大会,要求更换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