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细良与妻经营上书局 遭《炎黄解毒》作者追版税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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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员刘细良及其妻开办的上书局,遭书本《炎黄解毒》的作者潘东凯入禀区域法院,指他的书已出售6千本,惟上书局未有按约支付收入的25%作版税予他。潘现追讨款项,并禁止对方再印制、销售或发行该书。

刘细良与妻经营上书局有印制及发行新书。(资料图片)

原告为潘东凯,被告为刘细良及邝颖萱经营的上书局。

入禀状指,潘在2016年撰写《炎黄解毒》,交由上书局印刷及发行。上书局获5年的独家发行及销售权,并会承担相关开支。上书局又同意将该书的25%收入作为版税,即每售出一本,潘就可获32元。原告指其著作已卖出超过6000本,惟书局并没有按约支付版税。原告称多番向对方追讨不果后,上月发出律师信后亦不获理会,现入禀要求书局偿还版税,并申请禁止上书局或其相关者印制、销售或发行该著作。

案件编号:DCCJ44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