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败诉 港视不上诉至终审法院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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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不获发牌而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今年4月法庭裁定行会胜诉。早前表示会考虑再上诉的港视,今日公布指董事会基于法律意见,将不会就裁决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声明中指今年四月六日,上诉法庭就港视发牌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判决,裁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上诉得直,同时取消原讼法庭的判决及命令,亦撤销港视的司法覆核申请。港视指经董事会确认及考虑法律意见后,将不会就该裁决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行会认为不能容纳多于3间电视台
2013年商务及发展局长苏锦梁宣布免费电视牌照的审批结果,惟香港电视网络的申请,被行会以“市场未能容纳多于3间电视台”为由否决。港视就未能发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并于去年4月获判胜诉。
行会于今年2月就案件提出上诉,至4月上诉庭颁下判词,认为行会有权以循序渐进方式发牌,决定并无不当,故最终推翻原审决定,判行会胜诉。裁决后,港视发声明表示失望,并考虑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