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建停机坪】与民居距离无规管 民航条例被批不合时宜

撰文: 邓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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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3月,本港共有15架在本港注册的私人直升机,较2013年6月的12架急增25%。民航处发言人回复《香港01》时称,“私人直升机可在任何安全及合适的地点升降”,但机师必须得到该土地拥有者的同意,并遵守低飞的规定方能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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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民航条例并无列明何为“安全及合适”的升降地点,包括停机坪与民居之间的最短安全距离,法例明显存在灰色地带。环保触觉总干事谭凯邦批评,直升机升降必须考虑多个因素,其中停机坪与民居的距离相当重要,形容民航条例未有将这个因素包涵在内是不合时宜。

对于民航处审批直升机升降申请时,未有咨询相关部门该地的规划用途,他坦言感到很诧异,直斥政府部门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