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上庭无屏风 性侵受害者宁不出庭作供

撰文: 陈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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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100位女名人,包括老牌巨星嘉芙莲丹露(Catherine Deneuve),上周联署公开信指摘#Metoo运动,谓指控性侵的浪潮变质过火,有如猎巫。在香港,跨栏运动员吕丽瑶去年底的勇敢表白,也曾受到网络审判,被质疑她不报案是对前教练“未审先判”。受害人勇敢站出来反而受到批判,原来不是香港独有。在现代大都会,仍然有许多人落后保守,对性侵受害人冷漠、歧视和排斥;而在香港,执法和司法制度也是重重关卡,令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幸好,香港还有人在积极争取改变。

吕丽瑶的表白被质疑她不报案是对前教练“未审先判”。(资料图片/ 梁鹏威摄)

简单而言,性侵犯是指任何向他人作出与性相关、但违反对方意愿的行为,对方会因此感到恐惧、威胁甚至羞辱感,而这些行为在全球许多司法管辖区均属违法。香港较为常见的性侵形式为强奸及非礼,统计处过往三年数字,指出逾97%性暴力受害者为女性。在香港,性侵案有多严重?

据警方数字,2017年的性侵案有显著上升。在2017年首十个月,强奸案有56宗,较前年同期上升9.8%;非礼案916宗,上升9.2%,即是平均每日有三位女性受害。比较起来,去年同期全港所有罪案的数字,比2016年同期下降了6.5%,不少严重罪案如凶杀、伤人、劫案等,呈双位百分点的跌幅,唯独性侵案不降反升。

非政府组织接到性侵受害人的求助数字,也同样录得上升的状况。例如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辖下的性暴力危机中心“风雨兰”的统计及调查,指出该机构在2012/13至2015/16年四个年度,每年约接获220至250宗求助,2017年度则攀升至286宗。

向风雨兰求助的个案,超过九成会选择哑忍而不报警;换言之,警方发布的报案数字,只是冰山一角。为什么向“风雨兰”求助的人,在义工扶持下,仍然会选择哑忍?从吕丽瑶勇敢表白、面向公众所遇到的攻击和压力,便可见一斑。究竟在香港,一众受害者是在怎样的文化下述说自己的经历,而本港的制度与法例,又能否让她们寻求正义? 让我们看看月心的真实故事。

月心是化名。这位性侵受害人将她的伤痛,向记者浓缩成一句不足廿字的话:“九年前,我去朋友家,结果他性侵犯我。”那一天,她收到一个相识多年的异性朋友的电话,对方约她到他家饮酒谈心。月心不虞有诈,单独前往,结果遭受强暴。面对突如其来的侵害,月心一时反应不来,没有即时报警。她向记者解释:“因为我是上朋友屋企,他们会认为我是自己攞来的,我担心他们(执法人员)不相信我。”

警员录口供 语气像审犯

月心挣扎了两天后,鼓起勇气,致电“风雨兰”求助。“风雨兰”派出辅导员,陪同她走进警局。两男一女警员一见面便问她:“小姐,发生什么事?”这个问题令月心痛哭起来。两位男警员立即知趣退席,剩下女警及“风雨兰”辅导员在场问口供。岂知,这时才是对月心漫长折磨的开端。

月心惶恐不安地回答女警提问,讲述被性侵经过,可是,她立即遇到女警的质疑。月心忆述,女警问:“为什么那么容易让他除衣服?”“你肯定对方是强奸你?”连串质问、回答及反驳过程,叫她窒息。月心说,女警问话的语气不算太差,但那些问题的问法却令她觉得自己像犯人,被吓窒,令她“连问可不可以去洗手间,食饭都不敢,肚饿也不敢讲。其实当时警员也有问我,但自己就是不够胆。”

报案当天,月心在辅导员陪同下在黄昏五时许抵达警署,从那时至凌晨两点多,警员一直盘问录取口供。还不止此,她之后还一次再一次重返警署:“落口供落了三、四次,每次回到警局再受补问,每次被要求答案充实点、讲得深入点。”冗长又重复的程序教月心身心疲倦,不安和不满。

到警署报案面对连串质问、回答及反驳过程,都叫受害者窒息。(资料图片)

终于完成报案程序后,月心问警方:“出庭有没有屏风?”警员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是成年人来的,不需要,都申请不到。”在场的辅导员也帮忙提问,但警员坚称没有。那时,月心仍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加上警员决断的口吻,令她无可奈何。自此之后,虽然她仍未知道能否上庭指证强奸者,但上庭的情况已不断在她脑里预演:强奸者的面容、律师的提问、陌生人的目光、传媒绘影绘声的报道……漫长十个月的每一天,让她如坐针毡;她没有将遭遇告诉家人,内心的伤口继续淌血。

上庭无屏风 如同再受侵犯

十个月后,月心收到出庭通知。她向记者述说这段经历,对未能申请到屏风,仍然耿耿于怀:“那时没有其他门路,我可以向谁申请呢?”于是,在为期三日的审讯,月心需要在强奸者、法官、律师、法庭职员和公众席等众目睽睽下,巨细无遗地复述十个月前被强暴的经过,并接受辩方尖锐的盘问。她记得,退庭后迳直走到洗手间大哭了一场。更令她吃不消的,是离开法庭之际,竟然要与强奸者一起,在同一电梯离开。这一分钟的行程,对她非常漫长。整场审讯,月心感到形同再受侵犯。

曾遭性侵的月心指出,冗长的司法程序是对受害者的一大折磨。(吴炜豪摄)

幸好月心胜诉,对方强奸罪成判入狱五年。但事情并没有像她的预期和希望那样告一段落。强奸者两年后上诉,案件要发还重审。

这一次,月心立即向警方要求屏风,得到的回答却是:“你第一次上庭也没有屏风,今次也不会有啦!”有了上庭经验的她,这次懂得争取了:“我反驳他说,正正因为我上过庭,才知道自己多么需要屏风。”“风雨兰”协助月心写信向法官申请,但不知道警方是否有呈递法庭,要待到出庭那天才能知晓。这个状况,令月心充满焦虑的压力,最后她抵受不了,决定放弃出庭。放弃出庭的结果,对方被改判为非礼,刑期减为两年,立即当庭释放。

月心向记者解释不出庭的理由,是案件两年后重审,好多细节已淡忘:“而且好影响情绪,我波动得很紧要。加上没有屏风,是很辛苦的事,真的会给公众见到你,而且,又无特别通道,什么(保护)也没有……”最后,为了让他人不要重蹈自己覆辙,月心加入了“风雨兰”的幸存者权益关注小组,成为争取法庭使用屏风遮挡作为常规程序的代表之一,与律政司、律师、立法会议员等人会面,自2011年起,用第一人身份去解释屏风的重要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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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95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月15日)《扭转人言可畏制度失误 为性侵受害人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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