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兰:针对家庭性暴力法例仍然不足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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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讲述一宗家庭悲剧,剧中丈夫对妻子施以性暴力。(电影截图)

现行法例妻子可指控丈夫强奸,但案例不多,关注性暴力的组织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认为,这并非显示配偶强奸的情况罕见,而是很多人都未必认识这法例。她更指出,家庭的性暴力并不止于强奸,但现行机制是否能真正保障受害女性,才令人担心。

王秀容指出,强奸罪是针对男性性器官插入女性阴道的性行为,但很多家庭的性暴力行为,并不一定是性交发生,有可能是女方被配偶用不同物品插入下体,碍于法律上对强奸的定义狭窄,这样的性侵犯不能定义为强奸,然而这些行为对女性的伤害,实不逊于强奸罪。

法律未涵盖家庭性暴力

此外,涉及家庭的性暴力行为,也包括在配偶不情愿下进行口交或其他不正常的性行为,却很少女性会去告丈夫非礼。

虽然2002年修定强奸罪,令妻子可指控丈夫强奸,但王称法例通过十多年至今,仍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有关法例,甚至很多警员,即使听到有妇女投诉,也只会当作一般家暴案处理,忽略了投诉人遭到性侵犯。

事实上,检控配偶强奸案也特别困难,因为多于夫妇争执时发生,或在闹离婚的家庭,警方搜证上有一定困难,也令控方难以提出检控。

王认为现行法例仍未能完备地保障家庭性暴力,她已向法律改革委员会反映,并希望他们在检视性暴力罪行条文时,能考虑更多对女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