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性侵犯逃避入狱!烧死博士生盗用身份 1原因免死刑后再求减刑

撰文: 苏菲亚
出版:更新:

台湾性侵犯孙国晃被判监8年6个月后,残杀1名张姓博士生意图盗用身份,在烧杀对方的现场故意留下自己署名的遗书,但被警方识破,4度被法院判死刑。由于高雄法院后来认为孙有教化可能,改判无期徒刑。

不过,孙再试图减刑,近日就2010年的性侵案声请重审,声称当年在警局落口供时,被警员威胁殴打及扬言曝光事件,太害怕才承认和受害人发生关系,相关证词不能视作有罪证据。高雄法院驳回声请后,孙再上诉到最高法院,最终仍被驳回,全案确定。

台湾性侵犯孙国晃为躲避入狱,将张姓博士生勒晕并载到山区,孙男在张身上淋汽油后引火,焚烧汽车并烧死对方。(示意图/GettyImages)

将博士生烧死 再制造自焚假象

综合台媒报道,性侵犯孙国晃于2006年在高雄县林园乡犯下性侵案,2010年10月遭法院判刑8年6个月定谳。他为躲避入狱,2010年11月约网上结识的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张姓博士生出来,在汽车旅馆将对方勒晕,再载往山区。孙男在张身上淋汽油后引火,焚烧汽车并烧死对方。孙男还制造自焚假象,于现场留下自己名字遗书,声称性侵案判刑定谳,想不开而自杀。

警方巡逻发现死者电单车 被识穿盗用身份

孙男以为可盗用张男身份重过新生,骑住对方电单车去补领驾证及身份证,但警方巡逻时发现张遗失的电单车,在旁睡觉的孙男当场被识穿冒用身份,案情因此曝光。

高雄法院更三审时认为孙有教化可能性,因此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示意图/Unsplash)

逃过死刑 改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时,孙国晃从一审到更二审,共4度遭判处死刑。不过高雄法院三审时认为他有教化可能性,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四审时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2019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孙国晃逃过死刑定谳。

孙国晃逃过死刑后仍试图减刑,他近期就2010年定谳的性侵案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孙场声称当年在高雄警局落口供时,曾被警员威胁殴打及扬言曝光事件,他因为太害怕才承认和受害人发生关系,认为证词不能视作有罪证据,请求重启再审程序。

高雄法院认为孙提出的证据不符合重审所需要的“新规性”、“确实性”,驳回其声请。孙国晃再上诉至最高法院审理,仍遭驳回,全案确定。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