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叫13岁女做饵!害她惨遭性侵 4警被这样罚 淫狼新判刑曝光
台湾发生警方行动失误,累及未成年女童遭性侵的骇人案件。当地1名13岁女童在交友程式相识1名男子,对方试图利诱她进行性交易,并要求女童先传送不雅照片“验货”,女童依言照做,但临时反悔拒绝性交易,却遭淫狼威胁公开不雅照片,她只好报警求助。警员要求女童当饵诱出淫狼,岂料行动当日警方部署失误,女童在监控下被淫狼带走性侵得逞,事后有4名警员因而受到处分。
被捕男子经一审和二审均遭判刑8年,案件近日经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裁定“使女童对价性交易未遂”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2年6个月,至于女童遭到性侵情节,则超出检方起诉范围,所以法官没有作出判决,建议检方下次可以再次针对被告行为另行提出起诉。
受害女爽约拒性交易 色男威胁散布不雅照
台湾传媒于2025年1月报道,13岁受害女童在2020年11月3日透过交友程式“JD交友软件”,结识暱称“吴梦”的张姓男工人,张男提出以5,000新台币(约1,270港元)相约女童到旅馆进行性交易,并要先行“验货”,要求女童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女童依言照做。双方约定3天后在旅馆进行性交易,但女童临时反悔,没有出现。
张男遭爽约后,大怒威胁女童,宣称要散布其不雅照片,女童因而向辖区中坜分局报案,当时警方要求女童当饵诱出张男,再由警方当场拘捕。女童愿意配合,并约定翌日晚上11时和张男在1间速食店见面。
女童被迫上车口交 警员姗姗来迟
当晚张男驾车抵达,继而要求女童上车,女童原本以为警员会赶至救人,但当时偏偏不见警员踪影,加上她不知如何拒绝,只能无奈上车。张男将车驶前大约300米便在路边停车,要求女童为他口交,最终得逞。张男随后将车驶回速食店门口,此时警员才现身将她拘捕。
警方失误受抨击 4警被记过
案件曝光后,在台湾引起各界关注,而因警方害女童被性侵而受到猛烈抨击,中坜分局事后解释称,事前已交代过女童不能上车,但没想到她真会的上车;警方也没有想到疑犯会驾车到场,所以跑步和驾驶警方电单车都追不上,但有政党不卖帐,引述中坜分局过往乌龙事,包括男警用柔道“大外割”方式压制女途人,以及报复暴打在便利店失控,即事后被称为“超商浩克”(浩克即“Hulk”,港译变形夹医)的男子。
就这次失误,时任桃园分局分局长陈锦坤遭记过1次,侦查队长林国基也遭记过1次,吴姓小队长遭记过2次,承办的陈姓侦查佐同遭记过1次。
被告2次被判入狱8年 最新改判2年半
张男事后被检方以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提起公诉,经过一审二审,均将张男重判入狱8年。
但案件近日被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后,2025年1月16日作出裁决,法官根据张男邀约进行性交易行为,判处“使女童对价性交易未遂”罪名成立,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至于受害女童相约张男,目的是破案,并非想进行性交易,女童遭性侵方面,法官认为超出检方起诉范围,因此没有作出裁决,全案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一旦相关见解获得最高法院支持,在今次案件判决定谳后,检方可以再针对被告行为另行提起公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