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涉多次与13岁女童性交 案件将转介区院审理 准保释候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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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驻校男社工涉在3年前多次与13岁女生性交,并拍摄影片,被控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7罪,今(2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4日再讯,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被告准以2000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准离港。

被告王乐天(38岁,报称驻校社工),被控6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案发于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事发地点包括北角孔雀道60号明园大厦两个单位及北角富荟炮台山酒店。

据悉,女童曾于被告工作的学校就读。而翻查注册社工名单,未有显示被告的姓名。

案件编号:ESCC 34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