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9男涉管有儿童色情物品 最细仅15岁 3疑犯涉偷拍或侵犯亲妹

撰文: 欧文瀚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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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前日(16日)突击搜查全港多处,以“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及“非礼”,拘捕9名男子,最细年仅15岁,揭发骇人听闻的内情,当中两名被捕人士涉偷拍亲妹裸体或下体照片、一人更曾性侵年仅10岁的亲妹,初步相信牵涉约190条儿童色情影片及738儿童色情相片,其中一人今早(18日)已提堂,其余8人获准保释。警方强调制作、管有或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均属极严重罪行,如有相关癖好者应及早求助。

警方互联网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颜凯欣(中)、家庭冲突及性暴力政策组高阶督察陈幸明(左)及警察临床心理学家冯浩坚(右)讲述前日(16日)进行的打击儿童色情物品行动。(陈浩然摄)

警方互联网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颜凯欣表示,网罪科人员收集情报后发现有人经社交媒体通讯平台、网站或点对点分享软件下载儿童色情物品,另亦有人将相关物品上载至互联网或云端硬盘等,经分析调查后锁定涉案人士地址,前日联同全港5大总区人员采取联合行动,搜查全港多处及拘捕有关人士。行动期间,警方检获12部电脑、6个外接储存装置及9部智慧电话,初步相信涉及约190段儿童色情影片及738儿童色情相片,而各人之间无特别关系。

颜称,人员分析相关装置和现场调查后,发现一名15岁中四学生电脑内的23段影片,都是约两年前在住所内偷拍其当时9岁的亲妹裸体或下体;另一名28岁男实验室助理,电脑内的6段影片和39张照片当中,有24张相片是在约4年前偷拍时年10岁的亲妹下体照片,初步未有证据显示该两名女童曾受侵犯;而人员虽未能于一名18岁男学生的电子装置内寻回曾经上载的儿童色情物品,但调查发现他曾于去年性侵其10岁亲妹,遂以涉嫌非礼将其拘捕,他亦已被暂控一项非礼罪,今早(18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余被捕8人则均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前日(16日)展开打击儿童色情物品行动,合共拘捕9人,年纪最小仅15岁。(陈浩然摄)

颜谓3宗案件均涉及家庭内性侵犯,故警方非常重视,且已同社会福利署紧密合作,确保儿童与施虐者“唔会再同一屋檐下”,又批评儿童色情物品的存在只会鼓吹娈童癖和其相关行为,管有以至发布它们等同间接鼓励制作,故警方必定严肃处理,会继续与国际刑警、各地执法机关和互联网业界持份者等保持紧密合作,联手打击儿童色情物品相关罪案。

颜凯欣强调,制作、发布或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均属严重罪行,制作或发布更是“罪加一等”,其中管有儿童色情物品者最高可被判入狱5年及罚款100万元,发布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者则可被判囚8年及罚款200万元,重申互联网世界并非无法可依,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下载、复制或者上传任何儿童色情物品。

颜凯欣称,人员调查后发现两名被捕人士曾偷拍亲妹的裸照或下体,更有一人曾性侵犯其亲妹。(陈浩然摄)

去年首11月录56儿童色情物品案件

警方家庭冲突及性暴力政策组高阶督察陈幸明透露,去年首11个月共录得56宗儿童色情物品案件,较前年同期跌13宗;当中近7成(39宗)案件中的施虐者及受害人,是透过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于网上游戏等认识;近9成案件(35宗)受害儿童为女性,近7成案件(26宗)的受害儿童年龄介乎12至16岁,年纪最小的只有9岁。

案件分类方面,去年逾4成案件(24宗)是涉及利用或促致儿童以制作色情物品,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占13宗,管有及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分别占9和10宗。陈幸明指,大部分犯案者是在网上认识受害小朋友,并会投其所好、嘘寒问暖,图降低受害者戒心甚至骗取他们的信任,之后开启与“性”有关的话题,诱使对方提供身体影像,并在得到受害人的裸露影像后对其进行要胁,要求受害人传送更多裸露影像或勒索金钱赎回裸照。

去年首11个月的56宗儿童色情物品案件中,有39宗的施虐者及受害人是透过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于网上游戏等认识。(陈浩然摄)

她举例称,一名女童透过“小红书”认识一名自称与其年纪相若的女网友,之后有人传送一张自称是自己的裸照给女童,以“了解彼此身体发育进展”的名义换取女童的裸露影像,惟女童照做后有人变本加厉,要求女童传送更多裸照,并恐吓称如不答应就会将它们传送出去,女童遂告知学校社工并报警处理。

陈续称,立心不良的人也会透过网上游戏认识小朋友,如一名13岁女童为换取仅值38元的游戏武器,向一名在游戏平台认识的网友“出售”自己的裸露影像,其后网友进一步要求与女童见面及进行性交易,女童最终寻求老师协助并报警。

去年首11个月的儿童色情物品案件当中,有24宗是涉及利用或促致儿童以制作色情物品,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占13宗,管有及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分别占9和10宗。(陈浩然摄)

此外,部分人除诱使受害儿童分享裸照,更会约受害人见面并作性侵,部分罪犯更会拍下过程,如一名13岁女童在网上游戏认识一名男网友后发展为情侣,但对方偷录两人发生性行为的过程,更转发影像予女童的朋友,女童向社工透露事件后被捕;部分人亦透过管有及发布儿童色情物品,以满足自身的性愉悦,如一名成年男子透过活动认识3名男童后,与其展开性话题,并向他们传送儿童不雅影像,由男童告知父母后报警,警方拘捕该名男子的同事,在其住所搜出大量儿童色情影像。

她重申,香港法例下有关罪行均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任何人都不应心存侥幸,以为只是转发相关影像而非亲自拍摄、或纯粹收取影像就无碍,但一名本地男子被发现电脑内存有大量儿童色情影像后,于区域法院被判囚16个月。她呼吁市民应多加关心身边儿童的身心和生活情况,如遇到怀疑伤害儿童的罪案,都应立即挺身而出,向警方报案,且应在互联网世界保护好私隐,包括身体的私隐部位,勿轻易披露个人资料或私人影像予他人,且不应乱接受交友邀请和相信初相识网友;家长也应多留意子女网上交友和活动情况,以免子女堕入互联网陷阱,亦可考虑于子女的电子装置内安装检测和防护软件。

陈幸明呼吁市民应多加关心身边儿童的身心和生活情况,如遇到怀疑伤害儿童的罪案,都应立即向警方报案。(陈浩然摄)

警吁对儿童色情物品有兴趣者寻专业协助

警察临床心理学家冯浩坚分析称,大部分涉及儿童色情物品案件的人士有娈童癖,即使未必亲自侵犯儿童但会对其持有幻想,且他们与成年人的社交较弱,故更着重在互联网找猎物,因互联网隐密性高、更可找到“志同道合”人士以合理化自身行为。

他指相关人士会以不同手法接近网友,并在开启话匣子后试图获取对方信任、让儿童以为自己很明白他们,例如多支持对方的想法、多加称赞他们等,使其觉得自己已长大及被重视、并与犯事者创建亲密关系;之后的话题就会带入与性有关的元素,但小朋友或不太为意,因早期只会对他们评头品足,其后就会问及小朋友的男女朋友关系、性经验等,透过将相关话题“常规化”及引起小朋友对性的好奇,令对方更想展开相关话题。

冯浩坚指,不法分子会以不同手法接近网友,并在开启话匣子后试图获取对方信任、让儿童以为自己很明白他们,之后的话题才会带入与性有关的元素。(陈浩然摄)

冯续称,不法分子之后会再主动分享自己的性经验,试图令小朋友觉得这不是重要的事,更可能传送儿童色情物品给他们,显示拍摄相关影片或相片并非离经叛道、让小朋友更易接受,惟犯事者最终只是想要小朋友传送自己的裸照或展示猥亵动作。他批评犯事者会不断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如未有对进行实质侵犯、小朋友也享受其中等,强调有关喜好或习惯属错误,因儿童受伤害后的影响难以磨灭,呼吁对儿童色情物品有癖好的人士寻求专业心理健康人士的帮助和支援,以防止行为恶化并保护社会和儿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