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4岁男生杀两童 学者:对死者的头颅自慰 扭曲死亡与性欲

撰文: 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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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日本神户市某间中学校门外,放置了一个小学男童的头颅,口中还塞了一张挑衅的字条。经调查后,发现犯人竟是一位14岁的中学生;而且他更接连犯案,除了杀掉11岁的淳及10岁的彩花,另有3名学生受伤。日本传媒一般称这位杀人犯为“少年犯A”。少年犯A完成感化教育后已重投社会,2015年,出版自传《绝歌-日本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似为杀人忏悔,并交代当年杀人过程细节。本文取材自《绝歌》的导读,由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撰写,内容稍经编辑整理;李教授在此文提出了一个疑问:究竟少年犯A是真心忏悔,还是消费受害人?

1997年,日本称为酒鬼蔷薇圣斗的杀人事件,其中一名被杀害儿童淳,图为他年幼时的相片。(日本新闻片截图)

本文取材自 《绝歌-日本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警告:18岁以下人士请由成人陪同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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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淳,是少年犯A的弟弟的朋友。少年犯A带他到住所附近的山丘把他勒毙,割下他的头,并在他头颅的眼睛部位,用刀割出X字型的伤痕。更惊人的是,少年犯A对着男童的头颅自慰。数日后凶手以署名“酒鬼蔷薇圣斗”写了声明,放入信封内,并塞在被害男童头颅的口中。根据该本自传,原本少年犯A是想将受害人头颅悬挂于附近的中学校门口,却因为挂不上去,只好置于门口。

“游戏就要开始了。各位愚蠢的警察,尝试著来阻止我吧。就杀人这件事情,我感到非常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审判我经年累月的怨愤吧。——SHOOLL KILL学校杀死之酒鬼蔷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李茂生分析,用蔬菜来比喻人命,彰显出对生命的蔑视,而错误的英文拼字也透露出犯人所受教育程度不高。(日本电视片段截图)
游戏就要开始了。各位愚蠢的警察,尝试来阻止我吧。就杀人这件事情,我感到非常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审判我经年累月的怨愤吧。——SHOOLL KILL学校杀死之酒鬼蔷薇。
中学生杀害两名儿童事件,将男童头部置于学校门外。((日本新闻片截图)

后来,媒体将酒鬼蔷薇(さかきばら)误读为鬼蔷薇(おにばら),少年犯A更向神户新闻社寄出挑衅信件,除了不满媒体读错他的名字,也批评创造出他这种透明人的教育制度。他希望透过惊悚的杀人事件,至少在人们的幻想中,可以成为实际存在的人。

受害人尸体如人偶

其中一位受害人淳的父亲土师守,后来出版《淳:一个被害者父亲的真实告白》一书披露,警方通知他们认尸,但只找到尸体颈部以下的部分。土师守到一个车库的地方,警方用蓝色的塑胶布覆盖在淳身上,土师守形容“好像看到什么不知名的诡异物体”,看到的部分是“仿造淳所制作出来的人偶”。

后来警方拘捕这名14岁男生(少年A),揭发他于1997年2月至5月,在日本神户市须磨区刺伤及杀害儿童,造成2死3伤。另一名死者彩花在校园厕所内被以铁锤攻击面部,受重伤死亡。

中学生杀害两童案,其中一个犯案现场。(日本电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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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执行死刑?

少年犯A被捕后,很快便招认了,并表示犯案的凶器已丢进一个叫向畑池的蓄水池里;刀、槌等则藏在自己的房间,并划草图告诉警方所藏位置。警方除了搜出刀、槌外,还找到装在玻璃瓶里泡过咸水的猫舌、少年A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携带式钉枪,及“犯案笔记”等。

根据少年A出版的自传,他当时问警方,何时执行死刑。他当时心想,死刑就是救赎。不过,警方指他年纪小,不会判死刑。

1997年日本中学生杀害两童事件,警方在案发现场调查。(日本新闻片截图)

被鉴定有性虐待倾向

经过精神鉴定后,少年犯A被认定有性虐待倾向(sadism),且有人际沟通障碍,被移送到关东少年医疗辅育院接受治疗,其后又被移送到东北中等少年辅育院(收容较年长少年犯罪者的辅育院),一直到2004年,才停止执行感化教育,回归社会。

33岁的少年犯A于2015年出版《绝歌》,回顾成长经历。他家有三兄弟,他是长子。他在书中披露,小四时,他的祖母及家养的狗佐助死了,对他打击很大。他小六年时杀猫,并称“陷入了杀害猫的快乐中,不断杀害野猫,更开始想破坏和我一样的‘人类’,那到底会是什么感觉,想用这双手来确认。”后来,就发生连续杀害学童事件。

少年A被日本传媒找到学生时代相片(网上图片)

少年A 2004年重获自由,当时22岁。他一直保持沉默,直至2015年,出版自传《绝歌》。他成为传媒焦点,拍下他的相片,发现他在东京打散工过活。后来也有一个少年A的官网,刊登了书竹手日木讯息及图片,外界认为是为《绝歌》宣传。

发受害人家属一度要求法院查封这本书,认为少年A出书是对他们二度伤害。另有批评指他犯下严重在书中忏悔,此书大卖,少年A获取不少版税,但未有将这笔钱赔偿受害人等。

以下文章节录自《绝歌》少年A的文章。

1997年,日本称为酒鬼蔷薇圣斗的中学生杀人事件,14岁少年犯,现已重投社会。(日本新闻片截图)

 谨致被害者家属-撰文 少年A

首先我要对于在未取得各位的同意之前出版这本书,深深致歉。真的很抱歉,不管你们要怎么批判,我都甘愿接受。

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都会被当成借口,但我还是希望能好好地说明为什么我一定要出版这本书的原因。

2004年3月10日。我从少年院结束了感化教育以来,这11年里我一直用尽全力在泥泞中挣扎、爬著、拚死拚活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背著自己所犯的罪愆(编按:罪过)活下去的空间。跟一般人一样,我也在社会中碰到了矛盾,遇到了不合理、懊悔、受打击、意志消沉得对一切都感到疲倦厌恶。每一次都是在最后关卡上,在周遭的人帮忙下才好不容易撑了下来,继续在社会上生活。但是我非常抱歉,我以这罪愆之身在社会中与人相处、往来的每一天中,迷惘了,我无法保持心灵平衡,像一般人一样地生活。我没有一般人活下去的力气。

我知道,这不是一句“没力气”就可以解决的事,我非常清楚。可是真的除了写这本书之外,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在社会上找到一个带著罪愆活下去的地方。我知道这不能被原谅,我也很清楚这根本不成理由,我真的万分抱歉。

我清楚明白 自己应当去死

夺走两条人命的人,自己却开口说“想活下来”,我知道这完全不可理喻。我虽然知道,也清楚明白自己根本没有资格活下来、自己应当去死,可是越是知道、越是明白,就越想活下来,毫无办法得连自己都受不了地如此虔心祈求“请让我活下来”、“我想活下来”。丢人现眼、令人作呕地如此渴求著“生”。

不管在如何悲惨的环境里,我也只想呼吸、想活下去。到了现在,我才这样珍惜“活著”这件事。为什么我不能在铸下大错前就有这种想法呢?我真的觉得很愧咎、很懊恼、万分悔恨莫及。我完全没脸面对淳君、彩花以及你们的家人,深深、深深地感到惭愧与歉疚。

1997年,日本称为酒鬼蔷薇圣斗的中学生杀人事件,被告于2015年推出自传,表示写作是自我救赎。(日本新闻片截图)

书写是我的自我救赎

这11年来,沉默便是我的语言,虚像是我的实体。我拚命压抑自己的声音活了下来。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我觉得自己连一声苦都不应该喊。可是我已经撑不下去了。我想用我自己的话,说出我心所想。留下我活过的痕迹。从早到晚,我无时无刻不管在做什么的时候都在想这件事。如果不这么做,精神已经要垮了。我跟自我的过去对峙、战斗,书写是我如今所能有的唯一的自我救赎。我仅存的“存活之路”。我真的除了写作这本书以外,已经找不到任何可以找回自己的生路。

写了,却又会加深各位的痛楚。我虽然知道,却还是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想写。这么做实在太过自私了,我对于各位深深感到歉疚,真的万分抱歉。

如果能有一行、一行也好,如果书中能有只字片语能够回答你们的“为什么”那就好了。

虔心祈愿土师淳与山下彩花能够安息。

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绝歌》2016年5月在台湾出版时,列为“限制级”,需要附上警告字句及封胶袋出售。这几年,台湾发生不少随机杀人案,包括:2014年5月22岁郑捷在捷运杀4人案、2016年3月无业男子杀害女童小灯泡案。社会纷纷讨论,应如何看待一本少年犯揭露犯案心态的书籍?并如何防止下一个少年A呢?负责台湾出版的时报出版社,邀请了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撰写导读,他在日本取得硕士及博士学位,专长刑法罚则、少年事件处理法。

《香港01》获出版社授权,节录李茂生的导读。

撰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李茂生教授

 是忏悔还是消费受害人?

当年案发时尚且存在的另一种声音,亦即认为升学压力、学历菁英主义、教养方式、媒体渲染恶习等是造成悲剧的主因之见解,几乎都已经销声匿迹。整个日本社会骂声一遍,但是奇妙的是纵然许多人一开始就拒绝购买此书,却有更多人购买阅读后,再开骂。

书籍销售长红,少年A版税收入益丰。未得受害人家属的同意,就擅自消费被害人及其家属,而且狂赚版税估计1500万至2000万日圆,至今仍没有将这笔钱交给被害人家属当成赔偿金或予以信托(少年A揹负了上亿日圆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些都受到众多的批判。为抵制此事,媒体开始报导少年A违法拥有两本护照,想利用版税逃往国外等无法证实的事情,但此又刺激了买气。

到底本书有多大的魅力?其中的论述是否消费了被害人以及其家属?排除掉激情,本书到底替我们带来怎样的讯息?这些都是读者除了猎奇以外,必须去深思的事情。

少年A 2015年出书,日本杂志《周刊文春》追访33岁的他现况。(网上图片)

本书共分成两部分,第一部描述了少年A的时代,重点置于其成长、犯行至审判的过程。姑不论此一部分是否为自我脱罪的借口,也不去赞叹其文笔的优美,只要不被杀猫的那一段叙述弄到恶心而无法继续阅读,读者应该可以察觉少年A心中的矛盾与冲突。将自己关在一个小领域内,而这个领域本来是个不让别人侵犯也不侵犯别人的圣域,然而突然间在祖母去世时,奇妙地变成性与死亡的连结,少年A开始步入沉溺于死与性欲的扭曲心理境界。或许是因为效果递减的关系,少年A从杀害动物发展到杀人,这点尚能够理解。然而针对被害人中唯一的男性学童的案件时,则应该不是这么“单纯”。

少年A:死亡与性欲的扭曲

除了死亡与性欲的扭曲连结外,熟识的男童或许因为是发育迟缓儿,清纯到不受世俗的任何污染,所以才会被少年A当成绝对不允许他人侵犯的圣域。但是同时少年A又在圣域中看到了丑恶的自我,所以他才会以杀害男童来排除自我毁灭圣域的可能性,并且在男童头颅的眼睛部位,用刀割出X字型的伤痕。这不外是在男童的眼睛的反射中,少年A看到了自我的邪恶,并想以否定的方式否定自我的宣示。

圣域代表了不得侵犯的意涵,而侵犯圣域的竟然就是自己。杀死男童,并对其头颅自慰,这显然是个性倒错的显现,但是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其他的意涵?杀死小女孩与杀死小男孩之间有所差异。虽然少年A仍旧对于杀害男童的事情不愿意多说,但是想把映照在小男孩眼中邪恶的自己杀掉的描述,应该不是一个单纯的辩解,而是另有其他的意涵。否则,为何少年A在本书中,几乎没有就另一女童彩花杀害事件多做论述的理由,即令人费解。

如果能够理解到整个事件中,男童淳君所代表的意义,或许就更加能够理解本书后半部的意义。虽然许多日本的读者都认为本书的后半段是个非常自私的表述,充满著自我感觉良好的期待,但是去除掉先入为主的想像,或许更能理解去除掉少年A的标签,以另一个身分重返社会时,圣域的解除与人际关系重建间的相当关系。从一个透明人,重新创造人际关系间的实体的努力,已经在本书的后半部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受害人淳是发育迟缓儿童。(网上图片)

精神科医师:少年A不断书写发泄出来 不把幻想化为行动

日本著名的精神科医师片田珠美(《无差别杀人的精神分析》这本畅销书的作者)说少年A是个典型的性倒错患者(性虐待狂),这类的病患有时会因为性幻想而做出杀人的行为,如果不想要让奇妙的性幻想化为实际上的行动,那么继续不断地书写,把心中的特异性幻想用文字发泄出来,或许就是让他们不把幻想化为行动的良方。可惜的是,在一阵骚动与谩骂后,少年A又开始销声匿迹。

我觉得不仅是日本的民众,包含与此事件毫无关连的台湾读者,应该有个正面思考的态度来接触这本书,并理解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虽然无法确切地定义何谓正常的人际关系,但是必须理解当一个人将自己锁进别人的眼光会直接穿透肉体,且被绝对地忽视的纯粹透明的世界时,是件何等悲哀的事情?任何想要把自己的透明性解消掉,同时回归社会实体人际关系的努力,是多么地值得我们容忍与赞同。

《绝歌》这个书名到底传达出怎样的讯息;绝情之歌、绝望之歌?还是与过去断绝之歌?这些都留待读者自行解读。

少年A的画作(网上图片)
2005年,《绝歌》出版,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原本是另一家出版社找到少年A,并签约书写自传,但是出版的预告才刚公布,就遭各界反对,不仅是被害人家属,连该出版社所属人气作家也出面反对,并扬言会采取抵制态度。其后,又因出版社要求少年A必须以实名出版,且在书中应表达忏悔之意等事项,引发双方争执,后来解约,并转由另一间出版社负责。(日本新闻片截图)

除了少年A出版《绝歌》外,少年A的父母、受害人淳及彩花的父母也有出版。欲了解更多,可点击以下图片。

1997年,日本称为酒鬼蔷薇圣斗的中学生杀害两童事件,被杀害儿童淳的父亲。20年后,淳的父亲已经白了头。(日本新闻片截图)
淳的父亲,任职放射科医师,在书中描述事件带来的伤痛,也提出少年法例对受害人家属不公。(《淳》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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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被告犯案时只有14岁,未达到日本法例刑事承担年龄16岁,由家事法庭审理,被判入少年所“治疗”,2004年结束感化教育。2000年,日本国会修定法例。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低到14岁。
1997年,自称为酒鬼蔷薇圣斗的日本中学生杀人事件,被告犯案时14岁,所以是少年法庭审讯。(日本新闻片截图)

(资料:中时电子报

日本14岁男生杀两童 18年后出书自白:我恨透所有美好的事物

原文:

《绝歌》导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李茂生教授

伸延阅读:

人人心中都潜藏著一点少年A?   杨添围(精神科医师、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

《淳:一个被害者父亲的真实告白》  土师守

本文取材自 《绝歌-日本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警告:18岁以下人士请由成人陪同阅览)

导读作者:李茂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潜心研究刑法解释学、犯罪学及刑事政策。

书本作者:少年A,1982年生于日本神户市。在1997年2月至5月间,犯下著名的神户连续儿童杀伤事件,并化名为“酒鬼蔷薇圣斗”,同年6月28日被逮捕。因是未成年犯,故在日本法律的文件上被称为“少年A”。于2004年3月结束感化教育,2015年出版自传《绝歌》,在日本社会引起极大的争议。

出版社:时报出版

《香港01》 获出版社授权转载,大小标题为香港01编辑所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