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被裁定表证成立 黎将出庭自辩 案11.20续

撰文: 安梓宁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控方上月完成举证。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指控方针对黎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指控,均在国安法生效前发生,并无证据显示黎在法例生效后有继续相关行为,即使他有他其节目提及,也只属评论,认为应裁定黎表证不成立;控方却指黎在国安法生效后其立场无变。法官今(25日)就辩方申请作裁决,裁定黎所有控罪全部表证成立。

辩方索取指示后表示,黎选择出庭作供,除了黎外,辩方亦会传召通讯软件Signal的专家作供。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续审。

黎或需作供3至4星期

法官杜丽冰表示,因应审理本案的三名法官在本来数月的工作,考虑押后案件至11月开始辩方案情。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预计,黎智英的主问需时5天,法官李运腾则认为考虑连同控方盘问,黎作供需3至4星期。彭其后亦补充,预计整个辩方案情需时30天。

黎智英。(资料图片)

黎今早进庭时向旁听人士竖起大拇指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黎今早进庭时有向旁听人士竖起大拇指,法官裁定他表证成立时,黎未有太大反应。

协议均在国安法前发生

辩方昨争议黎或于2020年6月30日深夜,《国安法》生效前,与他人达成协议,刊登某些报导,或和一些机构合作,但当时协议并无违法。该些行为在《国安法》生效后才变成违法,之前的协议亦自动失效,认为控方没有证据指黎于《国安法》生效后仍串谋犯案。

控方指黎的立场没有改变

控方却指证据显示黎的立场在国安法生效后没有改变,如他著《苹果》编采人员继续原本的编采方针,又叫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国安法后继续文宣及国际线方面工作。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