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雨水排放系统|港府收回17幅私地作改善工程 提升3处排洪力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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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面临连场大雨,本港排洪能力再次受到关注,其中渠务署在去年已公布拟为6个工程项目进行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当中包括元朗区。地政总署今(14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收回17幅私人土地,以进行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和相关道路工程。

政府将收回17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469平方米。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12月15日)归还政府所有。上述工程将改善元朗莲花地、崇山新村和山下村的雨水排放系统,以提升排洪能力。工程预计于约四年内分阶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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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贴收回土地公告 相关土地12.15归还政府

地政总署今日(14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收回17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 469平方米。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12月15日)归还政府所有。政府会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人士保持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事宜。

元朗莲花地棕地。(本土研究社及绿色和平提供图片)

崇山新村及莲花地分建长约 600米及950米排水道

政府收回土地后,将进行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和相关道路工程,包括在崇山新村建造长约 600 米的排水道、在莲花地建造长约950 米的排水道及长约250 米的雨水渠等;以改善元朗莲花地、崇山新村和山下村的雨水排放系统,以提升排洪能力。

查渠务署资料,今次的工程为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 第二阶段。(渠务署网站)

翻查渠务署资料,今次的工程为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 第二阶段,预计于约四年内分阶段完成,并在2027年中完工。至于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 第一阶段,在大井围、水蕉新村、河沥背和山下村建造排水道和雨水渠,已经在今年3月16日完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