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被丢家当申复检失败 连利息赔$101.1 再多一人离世

撰文: 吕诺君
出版:更新:

2022年3月29日,法庭裁定在2019年被防暴警员“清场”的深水埗无家者胜诉,惟只象征式向每人赔偿100元;无家者早前曾要求覆核赔偿金额,惟并不成功。近日他们拿到赔偿支票,并一同前往银行将款项存入户口,连同这段期间的利息,一共是101.1元。这101.1元,一班无家者等了多年,最初入禀的14人只剩约一半,近日离世的再多增一人。有剩余的无家者拿着支票说,赔偿的金额只够他“食餐饭”,相比他们失去的是远远不够。

深水埗无家者吴随有、阮少碧(左一及前排左二)、熊达富(中)和陈志荣(前排左三),日前一起到银行将最终101.1元的款项各自存入户口。(吕诺君摄)

迟来的公义 索偿金额“伤害兼侮辱”

早前一名旺角露宿者被发现卧尸在山东街休憩处的长凳上,离他身处地方不远就是人来人往的弥敦道,但死者却待至遗体发黑才被人发现。疫情下无家者数字愈见上升,无家者友善政策,又是何时才有?

本年初,一班被丢弃家当的深水埗无家者获判胜诉,拿到“迟来的公义”,他们索偿的金额由2,000至13,000多元不等,然而只获象征式的100元赔偿,被指是“伤害兼侮辱”。有6名无家者其后提出覆核,认为法庭评定赔偿金额时,不应由申索方提供单据证明,加上各人受到“精神困扰”,因此要求法庭重新评定赔偿金额。

每人获赔本金连利息101.1元

然而,法庭最后维持原判,审裁官指出,申索方虽曾向法庭呈递一张由广兴绣庄开出的单据,显示一张三折床褥、一个枕头和一张棉被总值476元,但申索方不能单凭一张单据要求提高赔偿金额;案中无证据证明各人损失,认为在法律上并无出错。

因应这段时间利息增加,赔偿支票的金额多了1.1元,即最后是101.1元;最终拿到赔偿支票的无家者共有7人,其中陈志荣、吴随有、阮少碧和熊达富,日前拿着政府的赔偿支票,一同前往区内银行办理存票手续。

办展览冀公众关注无家者实况

坐在轮椅上、身型显得瘦弱的陈志荣说,待拿到款项后,这个金额大概也只够他们“食餐饭”,不能买回甚么失去的物品;花费2年才获得微小赔偿,他认为有点不值得。拿着支票的陈志荣又忆起昔日一同挺身而出的“战友”,“感受就多啦……回想起𠮶时我哋快乐嘅日子,成班人有倾有讲,佢哋走嘅走咗、老人院又入咗,𠵱家夜晚(公园内)静英英 。”

一直协助无家者的社区组织协会(社协)早前曾为刘嘉曦举行追思会;社协直指,整件针对无家者的清场事件、以至是101.1元赔偿金都是践踏了无家者的尊严,强调会继续协助争取“无家者友善政策”;而有关露宿者在街头风雨飘摇的故事,亦会在社协“疫情逆情”的展览中,以由摄影师程诗咏、欧树林、雷日升拍摄的相片向公众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