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无家外佣染疫竟要求居家隔离 工会:有个案未完约遭恶意解雇
特首林郑月娥周五表明因应限聚令收紧至2人,将会对外佣于假日聚餐从严执法,然而外佣一旦染疫,却被解雇及流落街头,随时造成大规模社区感染。非政府组织家佣匡扶中心日前至少接获9宗外佣求助个案,她们经检测确认为阳性后,因无法即时入院而被卫生署要求家居隔离,当中部分人被雇主即时解雇,部分人因完约没有去处,一度要在寒雨中留宿街头,有团体要求劳工处彻查是否违反雇佣条例。
先后获三名雇主聘用 返乡前确诊
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代表叶沛渝表示,其中一个求助个案的菲律宾外佣Angeline,来港已超过4年,她为第一名雇主先后完成2个合约期,雇主因经济问题未能第三度续约,于是再寻得第二名雇主打工,惟对方极为刻薄,只安排她工作过后在洗衣房内“打地铺”,要求Angeline在地板铺上毛巾及枕头休息,由于睡在地板上导致腰痛,睡眠严重不足,她的体重由60公斤急跌至53公斤,3个月后无法忍受下自动辞职,其间觅得第三名雇主,新雇主原将她留在家中住宿,等待入境处批准工作签证后正式雇用,然而入境处拒绝批出申请,经上诉后亦未获接纳,无奈返乡。
Angeline返乡前到社区中心进行离境前检测,确保阴性后才获准离港,惟结果呈初步阳性,并收到卫生署通知至少居家隔离4天后再行检测及安排入院,但她已无雇主收留,结果要留宿公园,她周二(15日)晚上向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发讯息求助,声称在寒冷的雨夜中“Am I will die in outside if stay longer here ,its very cold and rainy.”(街上下雨及很冷,再待在外面久一点,我恐怕会死在外面),结果先获工会提供纸巾、防疫用品、营幕及地席等基本物资,她翌日前往医院求助,被医护人员告知病症不明显,要求她继续回家隔离,再露宿多一晚,直至本周四(17日)获非政府组织家佣匡扶中心(help for domestic workers)收留,暂住在指定地点居家隔离至卫生署通知。
工会强调染疫者不一定参与聚会 街巿买𩠌亦属高危
叶沛渝表示,连同Angeline在内,共有至少9名染疫无家外佣获家佣匡扶中心收留,部分更属未完约外佣,确诊后竟被雇主无理解雇,质疑是否违反雇佣条例中恶意解雇的定义。
叶沛渝强调,并不是所有确诊外佣因周日聚会而染疫,她们经常被雇主要求进入患者曾经在同一时段进入的街巿买𩠌或处所,代替雇主以身犯险,最终却落得被解雇的下场,站于人道及公共卫生角度,应该尽快安排无家外佣在某个特定地点隔离,而非抛下一句居家隔离,便要求外佣自行处理,做法并不公允,“无论染疫系咩人种, 抗疫系大家一齐做,无理由出事要佢哋自己搞掂。”
劳工处:雇主疫情下仍应继续遵守《雇佣条例》
劳工处发言人回应,雇主切勿解雇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外籍家庭佣工,以及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仍应继续遵守《雇佣条例》及“标准雇佣合约”的规定,包括提供免费及合适的住宿、免费医疗等。
劳工处提醒雇主不应因外佣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终止或拒绝履行与外佣的雇佣合约。根据《雇佣条例》,除雇员因犯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外,雇主不可在雇员放取有薪病假期间终止其雇佣合约。如雇主违反《雇佣条例》的相关条文,即属违法,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劳工处亦提醒雇主,如拒绝履行与外佣的雇佣合约,可能会因而违反合约。同时,如雇主因外佣感染或从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而给予外佣较差待遇,例如解雇外佣,亦可能违反《残疾歧视条例》。劳工处建议雇主在外佣康复后安排履新或复工,与外佣维持良好的劳资关系。
在处理与外佣的雇佣事宜上,雇主应遵守《雇佣条例》及“标准雇佣合约”下的责任及规定。在《雇佣条例》适用的情况下,如外佣染病,雇主须根据《雇佣条例》向符合资格的外佣给予病假及疾病津贴。即使染病外佣未有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日数而未能享有有薪病假,我们呼吁雇主体恤外佣,考虑给予有薪病假。另外,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第9(a)条,外佣在受雇期间(但不包括外佣出于自愿及基于个人理由离开香港期间)生病或受伤,无论是否因受雇而引致,雇主须提供免费医疗。
外佣如怀疑自己的雇佣权益受损,可发送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或经专题网站(www.fdh.labour.gov.hk)的网上表格向劳工处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