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亨邨出售公屋单位惊现“曱尸路” 邻居崩溃:每两三个月搞一次

撰文: 区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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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富亨邨一间已出售的公屋单位,有独居的中年屋主长期酗酒兼执垃圾入屋,滋生大量蟑螂虫蚁,日前有清洁工趁其家人代为执屋时进行大消毒清洁,结果数百只蟑螂被扑杀时,急忙爬出走廊及升降机大堂大逃亡,形成一条“曱尸路”,场面吓人。有区议员指涉事单位卫生问题已困扰该幢大厦超过十年,批评房署在租置公屋角色定位模糊不清,单位未出售前未有着力处理,至售后又推予法团及管业处负责,造成今次乱象。

垃圾屋男屋主离异后独居性情大变

涉事的垃圾屋位于大埔富亨邨亨隆楼24楼一个单位,综合街坊及区议员描述,男屋主年约五十多岁,早年曾与家人同住,其后妻子与其离异携同子女离去,自此男屋主性情大变,日日买醉,曾试过在屋邨商场附近醉倒长凳上“露鸟”并昏迷不醒,经常需要召救护车送院检查,成为屋邨内无人不晓的怪汉。

有邻居称,男屋主独居后无法自理生活,不断将街边垃圾执入屋内,甚至有人目击盂兰节期间,他将街边拜祭游魂野鬼的烧肉及白饭带回家中享用,事后留在屋内不作清理,久而久之屋内滋生大量蟑螂虫蚁,不但爬至隔邻单位,甚至连楼下及楼上数层住户亦告受害。邻居数年前联署去信要求房署跟进,但事件不了了之。

据知,屋主的家人有定期探望及帮忙执屋,但每次一搬动屋内物品,数百只蟑螂便会乱窜爬出屋外,情况每隔两三个月便发生一次,管理处已作出针对性部署,每次执屋如临大敌,派出数名清洁工带同杀虫水及消毒剂到场,彻底清洁24楼走廊及涉事单位范围,但情况一直无法改善。

清洁工如临大敌 走廊扑杀蟑螂

昨日(21日)下午2时许再次有人到涉事单位执屋,当男屋主的胞妹入屋执拾时,数百只蟑螂大军再度大举逃亡,沿单位大门爬出走廊、渠位、电表房以及垃圾槽口,清洁工立即使用大量杀虫水扑杀,再用扫把扫入垃圾车内,最后用水喉射水清洁,现场尸横遍野,场面吓人,有街坊沿走廊及升降大堂拍片称:“真系好夸张,尸横遍野,哗,你睇下有几夸张。”

有关影片放上网后引起热议,有人直言是“恐怖演习”、“唔知以为寻仇”,亦有网民替垃圾屋附近邻居寄予无限同情,“好恐怖,住果层楼𠮶啲无阴公”、“有个咁嘅邻居真系人都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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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员:房署在租置公屋定位模糊不清

大埔区议员何伟霖表示,涉事单位卫生问题已困扰该幢大厦其他住户多年,他曾跟求房署跟进,要求向涉事屋主实施扣分甚至强制迁离,惟房署迟迟不肯跟进,直至两年前屋主正式买入单位,根据业权属私人拥有,房署已无权处理,变成屋主的家人每次执屋,便导致清洁工忙于在走廊及升降机大堂扑杀蟑螂,造成恐怖“曱尸路”的场面。

他指出,租者置其屋属旧时代产物,房署作为大厦的其中一个持份者,一直将大厦管理责任交由法团全权负责,定位模糊,每当出现公用设施维修、单位管理问题时,房署每每卸责,将责任推予法团及管业处跟进,强调部分单位仍属出租单位,房署有责任跟进问题到底,今次垃圾屋正是房署迟迟不肯跟进造成的恶果,要求房署必须正视,否则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同类屋邨亦会受害。

房署:单位属已出售公屋 业主须遵守大厦公契

房屋署发言人回应,若有房委会辖下出租公屋单位的租户在单位内堆积杂物,房屋署屋邨办事处人员会先劝喻该租户清理其杂物以改善卫生情况。若公屋单位内大量积存垃圾或废物,产生难闻气味,造成卫生滋扰,办事处人员会根据屋邨管理扣分制,先向租户发出警告,若租户不合作,会执行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大部分租户收到警告后均会自行清理杂物。为协助个别要辅导服务的租户,在租户同意下,房署会转介社会福利署或非政府机构为租户提供辅导及协助。

发言人称,大埔富亨邨是已经出售的“租者置其屋计划”屋邨,与私人屋苑无异,须受《建筑物管理条例》、政府租契及大厦公契所规管。富亨邨已成立业主立䅁法团,法团及其委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已接管屋邨的日常管理、清洁和维修工作。涉事单位是已出售的租者置其屋单位,该单位业主必须遵守大厦公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