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石篱中转屋|区内旧屋邨空置单位达164个 团队促原区安置
香港的中转房屋为一种过渡性房屋,用作安置一众因天灾或政府清拆行动而失去居所的市民,为他们提供临时住所。在《2020施政报告》中,政府提出于2022年底前清拆市区最后一个中转房屋 — 石篱中转房屋,以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届时,约79户中转屋居民将会因为未能获配公屋单位,而需被迫迁入偏远的屯门宝田中转房屋,或领取不足以应付租金的单身人士津贴/二人家庭津贴,自行另觅居所。前者将会使一众居民失去社区网络,承担各种各样的搬迁成本;而后者不但未能应付基本的住屋开支,更要求一众居民放弃现时的公屋轮候编号,才能领取津贴。面对两难的选择,这些中转屋居民究竟何去何从?
撰文:香港中文大学博群社区研究计划学生团队
居民但愿原区安置保存社区网络
为了探讨其他可行的安置方案,香港中文大学博群社区研究计划的学生研究团队就石篱清拆行动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三个新的安置方案,包括:(一)“增加过渡私人楼宇租住津贴”、(二)“运用原区旧公屋作中转屋过渡安置”、及(三)“运用全港各区旧公屋作即时永久安置”。团队在社工的协助下,以问卷调查、家访及焦点小组收集了石篱中转屋居民对方案的意见。结果显示,居民并不接受方案一,亦只是有条件地接受方案二。他们对方案三的反应则最为正面,超过七成的受访居民都赞同运用全港各区旧公屋作即时永久安置。居民表示,他们明白香港基层市民都需要政府多建公屋,亦愿意迁出,但既然因公众利益而被逼迁离原有居所,就并非一般轮候公屋的情况,理应有更合理的安置待遇。他们希望政府能以长久、安稳、可负担的单位安置他们,令他们毋需承担多次搬迁的压力与成本。
安置政策理应一视同仁
参考其他同样为公众利益而被清拆的情况之安置计划,公营市区重建的租户及寮屋清拆户只要合乎轮候公屋资格,就有机会选择房委会或房协的出租公屋 ,亦有机会入住市区的公屋单位。但是,同样是为公众利益而被拆迁的石篱中转屋居民则没有相同的待遇,有违公平原则。中转屋居民的安置补偿理应与公营市区重建下租户的补偿安置看齐,方为合理。
而事实上,香港现有不少的闲置单位。根据文件显示,葵青区内30年楼龄以上的旧屋邨之空置单位共有164个,其中25个单位空置超过一年而不足两年,另外24个单位空置超过两年。可见,政府现时有足够的资源运用原区公屋即时、永久安置这79户中转屋居民,给予他们公平的安置待遇。
最后,由于中转房屋的主要服务对象有其独特性,我们主张应在全港十八区善用闲置的资源,去延续中转房屋的安全网功能。有关这一点,本团队将另撰文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