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社区园圃申请设限 部分长达六年始开放申请 园圃沦荒野惹蚊

撰文: 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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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花草成为部分城巿人的生活及精神寄托,不过居住公屋的租户,未必有机会出外体验农耕乐,有监察公屋规划的组织趁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今日(5日)开会讨论公屋环保工作目标及成效,直指有屋邨社区园圃长达六年后才公开接受租户申请,估计三年内入伙的新屋邨之中有九成仍未开放,园地变成杂草丛惹蚊,要求房委会全面开放园圃及解除种植规限,落实构建绿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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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讨论公屋环保政策成效

监察公共屋邨福利规划联盟今日(5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商讨房委会有关公共屋邨环保工作目标及成效,下午2时许抵立法会大楼外请愿,并向立法会秘书递交一份请愿信,要求全面开放公屋屋邨所有社区园圃予租户申请耕作。

根据立法会文件,房委会自早年开始,已经在面积超过两顷的新建公屋项目中加入社区园圃设计规划,以此鼓励公屋居民参与屋邨及园艺和种植工作,达到康乐与教育目的,不过联盟代表成员表示,目前全港新屋邨社区园圃运作模式不一,有的以居民互助委员会未成立为由,将园圃围起不开放予居民使用,以致园圃被荒废,杂草丛生。

联盟代表以2015年入伙的上水祥龙围邨为例,该邨成立公共屋邨互助委员会,但房委会依旧闲置园圃,直至联盟去年底介入社区园圃的议题,再收集居民意见并要求房委会开放,才于本月1日正式开放,其他屋邨如葵翠邨、宝石湖邨、晖明邨、安泰邨、洪福邨等,园圃被闲置介乎一至三年,估计三年内入伙的公屋屋邨之中,当中有九成一直未有开放园圃,浪费珍贵的土地资源。

促设屋邨社工队跟进问题

葵翠邨居民李小姐表示,在该邨入伙三年后,一直等待申请园圃耕作,尤其是疫情下,能够进行亲子活动不多,园圃成为就近的户外活动消遣,其后经积极成立园圃关注组及收集百多个居民签名向房委会反映后,至今仍未有回音。联盟曾向屋邨办事处查询,竟获回复社区园圃只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反映每个屋邨社区园圃政策混乱不一。

代表又称,即使开放社区园圃,但申请条件极为苛刻,例如收到祥龙围邨的园圃耕作合约,申请条件列明每名抽中居民以半年为限,并且明文规定不能种植番茄等带果实的植物,变相只能种快速生长的叶菜,但房委会未有交代园圃种植受局限的原因,令居民难以理解。

联盟表示,政府2018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屋邨社工队支援居民需要,原意每个邨均有一个社工队,联盟建议在屋邨管理咨询委会员会或互委会成立之前,将园圃事务交由社工处理,让他们运用社区园圃,一方面建立居民社区网络,同时亦可协助房署尽快做到社缘化屋邨及与巿民互动效果,减少园圃空窗期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