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性别歧视条例 骚扰妇女喂哺母乳属违法行为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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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不时有女性在喂哺母乳时被骚扰或被阻的事件发生,引起争议。立法会今日(17日)通过《2020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草案》,加入条文保障喂哺母乳的妇女免受歧视,平机会表示欢迎。

立法会三读通过《2020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草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左)表示,《条例草案》获通过后,平机会将加强宣传和教育。(余俊亮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在立法会动议《2020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草案》,新增第6A及7A条,以分别修订《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第23A及第39A两项条文的标题及行文,将“性骚扰”改以“骚扰”的用字。曾国卫指,《性别歧视条例》第23A及39A条乃通过《2020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而引入的新增保障范畴,即禁止共同工作场所使用者之间的性骚扰,以及禁止会社管理层对会社成员或申请人作出的性骚扰。

在《性别歧视条例》加入新的“骚扰”定义,使其除了包含原有“性骚扰”的定义,亦新增“对喂哺母乳的女性的骚扰”的定义。“对喂哺母乳的女性的骚扰”的定义,是指任何人基于某女性喂哺母乳,而(a)作出不受欢迎的行径,而在有关情况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顾及所有情况后,应会预期该女性会因该行径而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或(b)自行或联同其他人作出某行径,而该行径造成对该女性属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而提出的技术性修订,目的是令上述两个新增保障范围涵盖对喂哺母乳的女性作出的骚扰,换言之,共同工作场所使用者之间对喂哺母乳女性的骚扰,以及由会社管理层对喂哺母乳的妇女所作的骚扰,会构成违法行为。上述议案获得三读通过。

平机会:让授乳妇女平等地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

平等机会委员会对议案获得通过表示欢迎,指该法案在《性别歧视条例》加入条文,配合已通过的《2020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可进一步加强对授乳妇女的法律保障。平机会主席朱敏健表示,“很高兴得悉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这些修订禁止基于喂哺母乳的骚扰,加强对授乳妇女的法律保障,有助创造更有利的环境,让授乳妇女继续全面和平等地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包括在授乳期间持续就业或重投职场。”平机会亦会就《2020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的修订内容和禁止歧视喂哺母乳的条文,出版一系列的资料单张及指南,并在全港展开宣传及公众教育活动。

《性别歧视条例》禁止歧视和骚扰喂哺母乳的条文将于今年6月19日生效,有关条文禁止在雇佣;教育;货品、设施及服务的提供;处所的处置或管理;会社及政府等范畴,作出基于喂哺母乳的歧视及骚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