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行人天桥】工程延误22年 区议员将去信申诉署追溯责任
旺角道行人天桥系统工程遭拖延多年,被指是“蜗牛工程”。在1998年的新闻公报中,指出当时政府预计工程会在该年底展开,需时仅约24个月(即2000年年底)便会完成。惟工程在公布过后的22年后仍未完成,最新预计在明年第二季完工。有关事件引起区议员关注,要求相关持份者包括发展商、路政署、运输署就此答复。
今日(15日)油尖旺交通及运输事务委员会中续议相关事宜,出席的区议员称希望找出天桥工程延期的原因,以及谁需要为延误负责。因此,委员会主席陈嘉朗提出在会后去信至申诉专员公署追溯责任。
会中多名议员就事件对相关部门进行查询,他们关注天桥工程延期多年原因,以及天桥何时能正式启用。当中更有区议员直指不满意相关持份者的答复,认为就天桥工程被拖延逾20年,应向相关部门进行问责。亦有区议员认为,若发展商最终在其预计天桥完工期后才完成工程,应向他们提出罚则。
油尖旺区区议员林兆彬表示,这次是在今届交运会中第三次讨论“蜗牛”天桥工程,他指当初政府在1998年时提出会于24个月内完成工程,质疑为什么与现时路政署的说法不一,即工程延误和地下管道有关 ,并要在其改道后24个月才会完成。林兆彬形容工程为一个骗案,由2年变到22年也未完成,又指相关部门不停“搬龙门”,质疑过程中发展商和政府部门有否因失误致工程拖延,谁要为延误负上责任。
区议员余德宝指出,1998年的文件指在发展商24个月内完成工程后,天桥便交由政府管理,不明白为什么只要2年的工程,却拖至22年才能完成。他又表示,发展商指出他们会在2021年完工,但因以往的不良经历,令他怀疑能否准时完工,希望发展商能在区议会中作出书面承诺。发展商在过往的书面回复曾提出不少导致工程延误的原因,例如在2003至2011年这8年间作观察、以完成相关程序。在2014年6月至9月因受到社会运动影响,所以暂停了工程。他不了解发展商提及的原因是如何断定会影响工程,有没有其他原因例如施工不足、不够工人等因素影响。他认为这难以全面地看到影响工程的因素,也并非有足够理由让工程拖足22年。
区议员林健文则批评,工程进度拖延多时,至新一届议会对相关持份者作出谴责后,才“立刻开工”,指发展商“唔闹唔做”,又提出发展商早前指会在2021年完工,但未有提及何时启用的问题,又质疑发展商会否再次向公众交代工程进度。
发展商新鸿基回应查询时指出,天桥工程在过往数月已有大进展,其延误原因则由路政在早前的文件中已详细交代。新鸿基又认为,这次事件对发展商及路政署来说都是一个好经验,“知道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为社区带来不便,惟将来可以做得更好”。新鸿基表示,他们也不希望工程延误,因为会令造价上升。加上天桥路段位于市中心,地底复杂。油尖旺是旧区,有很多历史,地下亦有很多公共设施,设计桥时需要避开,故花上多一点时间研究。加上涉事地段交通繁忙,种种因素也会影响工程进度。今年4月,天桥系统已完成横梁及混凝士桥身,预计明年第二季将完成工序。完工后会交给政府决定何时启用。就先前吊臂工作台意外,新鸿基则指,已随即在“上游”及早一个路口设置额外提示,发展商又指,一般而言,很少车辆会高过5米,认为意外只是个别事件。
运输署回复查询时指出,在天桥工程完工后便可启用。当天桥启用后,便会封闭桥下过路处。署方解释指早已刊宪相关撇除过路处工程,兴建天桥便是希望减少地面交通挤塞,若兴建天桥后,不取消过路处,则属本末倒置的设计。
陈嘉朗随即质疑署方,取消过路处是否代表交通变好,他认为取消过路处做法并不理想。“这样不方便长者,上次开会时,区议会亦曾明确反对这个方案,但署方于今日会议中再次提出”,认为署方并没有聆听他们旳意见。
署方其后指出,天桥落成及启用后,会再做人流和交通统计,才考虑是否取消过路处。若日后发现居民有严重不便,会再视乎情况调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