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花园工人欠安全措施 居民投诉16次不果:管理公司未汲取教训
黄埔花园管理问题再惹人诟病,有居民过去数月多次发现,该屋苑管理公司,疑纵容外判工人在不戴安全帽和扣安全带下高空作业,险象环生,即使向管理公司和劳工处投诉十多次,情况至今仍无改善,昨日再见到有工人在天井工作,期间并未有做安全措施。两年前,该屋苑曾有灭虫工疑因安全措施不足而失足堕毙,居民批评管理公司未有汲取教训,漠视工业安全。
黄埔花园2期的业主蔡先生向《香港01》透露,昨早发现有外判工人在黄埔花园2期1座的天井怀疑凖备搭棚,附近有一架升降车协助工人上落,亦有一架装满竹枝的工程车,期间未见施工范围筑起围栏,而工人亦没有配戴安全帽和扣安全带,险象环生。他又强调,该屋苑2期的天井都按照劳工法例安装了固定在地面上的安全扣,工作人员在天井上作业时应要依法将身上的安全带扣在安全扣,但明显工人未有做好有关安全措施。
“已经不是第一次!”蔡先生表示,由于居住低层单位经常见到外判工人在天井进行维修工程或清洁情况,“他们经常贪一时之快,没有戴安全帽和扣安全带,又透露自去年5月起,已分别向管理公司及透过致电“1823”向劳工处投诉约16次,惟问题一直未有改善。
他又无奈称,纵使每次将拍摄证据交予劳工处,对方巡查后只称“未有即时发现问题,会敦促管理公司必须遵守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例及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确保雇员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017年9月,黄埔花园已发生工人因安全措施不足而失足堕毙。一名62岁灭虫工人在天台工作期间,因没有围栏,在只有不足一呎高的石壆不慎失足仆倒,从16楼天台堕下惨死。虽然死者有扣上安全带,疑因未有加设稳固围栏,安全带未有扣在安全位置。蔡先生批评,管理公司至今仍未汲取惨剧教训,要求劳工处从速跟进,认为施工安全不但牵涉工人和途人伤亡风险,业主亦有可能因意外作沉重赔偿。
据劳工处要求,在离地面不少于2米之处工作,如动力操作升降工作台和棚架等,承建商及雇主亦必须为工人提供附有下颔索带(俗称“帽带”)的安全帽及防堕系统等措施,如配置安全带和安全扣位置。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统,否则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劳工处最新回复《香港01》表示,近月多次接获有关黄埔花园的职安健投诉,每次均尽快派员到屋苑展开突击巡查及跟进调查,当中曾发现有违例情况,并已向相关雇主/或承建商发出书面警告和“敦促改善通知书”及提出检控。处方会继续密切监察,若发现有违反职安健法例的情况,定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