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则共赏】屯门新盘The Carmel一间房四道门 皆因一幅独立的墙
位于屯门大榄的新盘The Carmel日前开放示范单位,有指参观人数在短短数天已超过4,000人。除了其呎价、景观,楼盘图则却似乎更加吸引众人目光。继早前有指一个两房单位内“客厅无厕所”,有网民再度“突破盲点”,找出另外两款“怪图则”,其共通点就是“独立的墙”?
Facebook专页“港楼我至叻”今日上载屯门新盘The Carmel第1座和第2座的图则相片,当中,一个位于第1座,实用面积约780平方呎至805平方呎的H室,属两房间隔单位,但在主人套房内,竟已设有4道门。当中两道门以不同方向通往同一房间,而房间内再有一道门通往露台,再加上主人房内的浴室门,造成“一房四门”的奇怪现象。原来,全因睡房设有一幅十分短小、但独立摆放的墙,令主人房设有“双门”开启的情况。
此外,在第2座2至3楼、5至7楼的G室,实用面积为460平方呎的一房单位,从图则可见,房间大小与客厅面积相若,呈“凹”字形,设有两道房门,无论从哪一个房门进入,都走入同一个房间。
到底为何会有此做法?是不是方便小朋友玩捉迷藏?专页解释,其实都是“土地问题”,只要在短墙后加上间隔,就可以变成两个独立房间,但这一切原来是因为建筑物条例所限。
《香港01》翻查《建筑物(规划)条例》,原来在第123章第38条中30节列明:
用作或拟用作居住用途或办公室或厨房的房间的照明与通风
(1)每个用作居住或办公室用途或厨房的房间,须有天然的照明与通风。
(2)该等天然照明与通风须藉一扇或多于一扇符合以下规定的窗而提供
(a)窗的建造须使
(i)窗玻璃的表面总面积不少于房间楼面面积的十分之一;及
(ii)该等窗总共最少有相等于房间楼面面积的十六分之一的面积能开启,而开启方式须使每扇窗的开口的顶部在楼面水平之上最少2米,如属独立和半独立建筑物,则在楼面水平之上最少1.9米。
所有住宅的房间一定要有能开启的窗户,因此发展商不能加设间隔,只可让买家“自行想像”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