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乱泊 维景湾畔业委会向营运商收行政费
共享单车营运商愈来愈多,黄、绿、橙色单车在街上随处可见,严重时甚至堆砌成山。维景湾畔业主委员会收到居民投诉,指大量共享单车违规停泊,决定向运输署要求对共享单车加以规管,以杜绝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有西贡区议员指,将军澳区共享单车违泊情况十分严重,建议政府设立惩罚机制。
维景湾畔业主委员会向运输署发出一则有关“共享单车违泊在维景湾畔屋苑管理范围事宜”,指出他们收到住户投诉,发现不少共享单车经常违规停泊在屋苑管理范围,严重阻塞屋苑通道,为住户带来不便,亦令管理公司要额外增加人手处理单车问题。
业主委员会向运输署的发信内容指,如有发现违规停泊,管理公司会按《道路交通条例》向有关营运商收取每辆单车320港元的行政费,存放超过14天需额外收取存放费每天20元,超过30天则会以废物处理。维景湾畔区议员陈继伟要求运输署严格执法,严禁共享单车违规停泊在其屋苑范围,认为署方应加强于违泊黑点执法及悬挂横额 ,提醒市民不应停泊单车, 又建议营办商利用流动应用程式内的全球定位系统,禁止使用者于违泊黑点范围内锁上单车。
西贡区议员张美雄回应指,认同区内居民对共享单车有需求,但共享单车违泊情况的确十分严重,“区内海滨长廊一带是踩单车热点,因此常常泊满五颜六色的单车,试过看到有一排几十架都是同一间公司的单车。而早于今年七月宣布清盘的Gobee Bike亦仍有单车未清。”他表示不时收到居民投诉,例如港铁康城站A出口,早前受“山竹”吹袭,令共享单车犹如乱葬岗般堆成一堆,影响市容之余亦引致环境卫生问题。
他认为违泊情况如此泛滥皆因政府没有做好规管,“政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表示运输署早前曾跟该区区议会联络,指会加强监管,增加新式泊车位,例如可上下泊车的设施,但他认为这样仍远远不够,建议政府可参考新加坡做法,设惩罚机制,透过修订条例规管共享单车营运商必需做好安排及监管,否则需承受相应罚则。
根据西贡地区管理委员会的“改善将军澳单车使用情况工作小组工作报告”,委员会自9月至10月,共进行三次清理违泊单车联合行动,清理位置包括康城、坑口、宝琳、调景岭、将军澳工业邨及西贡,合共发出了551张告示,要求车主自行移走单车。另清理了230辆单车,当中167辆为共享单车,占总数的72%。
陆伟雄律师指,违例泊车属阻塞通道行为,由于难以追究使用者,所以需由单车负责方,即共享单车营运商负上相关法律责任。如单车违例停泊于公众地方,食环署、警署、运输署等政府部门可执法清理;若在私人地方,管理公司有权收取行政费及处理违泊单车。
根据《道路交通(泊车)规例》,任何人不得在非指定泊车处停泊车辆(包括单车),亦不得在泊车处连续停泊车辆超过24小时,最高刑罚罚款2000元;《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禁止不合法占用未批租的政府土地,若违规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6个月;而《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则禁止放置任何物品以致对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等,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元或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