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邨涉嫌偷电单位欠交管理费逾3年 法团忍无可忍拟钉契

撰文: 李智智
出版:更新:

太和邨有业主疑窃取大厦电力,据了解,涉事人已欠交管理费逾近40个月,该邨的法团主席向记者透露,虽说过去管业处多次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并获判胜诉,惟对方仍置若罔闻,“经常扮失踪,行为非常无赖”。由于今次事态严重,正计划将涉事单位申请“钉契”。她又称,邨内过往有逾80个单位欠交管理费,法团及管业处对此亦“非常头痛”,有律师坦言,执行判令过程相当困难,“胜诉不代表追讨得到”。

上星期五(10月26日)晚,太和邨丽和楼4楼的一个单位被揭发涉嫌窃取大厦电力,有居民爆料,涉事单位已欠交管理费逾30个月。

记者向太和邨法团主席任肖云了解,她确认涉事单位自2015年7月起至今一直欠交管理费,欠款约18,000元。

在1989年入伙的太和邨,单位数目达近7,000个,于2000年透过租者置其屋计划,把单位出售给所属租户,现时有八成单位已出售。任肖云称,业主每月需按单位大小缴交相应管理费,由200元至600元不等。由于屋邨规定,如业主欠交3个月管理费,法团及管业处有权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欠款。

对于今次涉嫌偷电的单位,任称,过往已多次入禀追讨欠款,并获判胜诉,惟执行时困难重重,“无论管业处人员如何拍门都无人应门,经常扮失踪。今次还变本加厉偷电,真是无赖!亦对其他住户不公平。”她认为,事件已经“忍无可忍”,无计可施之下,只好申请将单位“钉契”。这次是邨内首次钉契行动,但她亦坦言,钉契费和律师费有可能高于涉事人欠交的管理费,“但必须采取行动以收阻吓行动,否则只会纵容恶行。”

太和邨楼龄达29年,属租者置其屋计划之一。(资料图片)

任又透露,过去几年已接获82个单位欠交管理费,当中分别欠交3个月至3年不等,其中一宗为最严重的个案为今次涉嫌偷电的单位。她无奈称,“几乎隔数日就获悉有单位欠交管理费,签入禀信件签到手软”,形容法团及管业处跟进过程“相当头痛”,几经努力,终追讨60个单位的欠款。

两年前爆出2,700万天价外墙维修费的大埔太和邨,由“太和的后裔”组成的法团获胜取代旧法团。楼龄达29年的太和邨,设施开始残旧,大厦内有天花剥落情况。任承认,邨内有石屎剥落,正进行维修,惟暂时法团财政仍算稳健。

大律师陆伟雄向记者称,以现时法例,即使申诉人获小额钱债审裁处判胜诉,并颁下判令要求被告清还欠款,“但不代表被告一定还到”。他指出,颁下判令与执行判令可以“两码子的事”,最终追讨仍依赖事主技巧,“对方可以用无钱等种种借口为由拖延”。

陆又指,“钉契”行动是较有阻吓力,如涉事业主正做按揭供楼,银行有权因此中止按揭,单位物业有机会被充公,惟如该单位并无做按揭,或又已清还按揭款项,业主仍可居住单位,法团和管业处可谓“无佢办法”,仍需自行以行政手段继续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