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户12人合租300呎天台屋 廿多岁散工少女与租客占半床共睡
基层疫情下陷入永住㓥房的漩涡。关注恶劣住房的团体,早前访问百多名居住工厦、天台屋、僭建㓥房等住户,发现逾六成受访者居住不适切居所超过三年,有四成三人轮候公屋超过五至七年仍无法上楼,一旦遭逼迁,只能陷入㓥房搬㓥房的“无限LOOP”,有年仅廿多岁的女性,因疫情失业数月,被迫在一个九户共十二口的300呎天台屋租住半个床位。团体促请成立跨部门专责社工队,完善房屋安置政策。
“关注安置政策连线”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中访问147名居住工业大厦㓥房、天台屋、平台僭建㓥房及寮屋等不适切居所环境的住户,分布于油尖旺、深水埗、荃湾、观塘及葵青等不同地区,当中有47%访者居住平台僭建㓥房,亦各有17%的受访者居住工业大厦及天台屋。受访者中以两至四人家庭占大多数,达到八成。
基层堕入“㓥房无限轮回”
调查显示,六成三受访者居住在不适切居所超过三年以上,当中有一成七居住同类单位超过七年,近三成受访者轮候公屋六年以上,仍然未获安排上楼,超过最新公屋轮候平均5.7年时间,有逾半受访人士目前租金为4,001至6,000元不等。高达六成八受访者表示因自身收入低,巿面较少居所可供选择,无奈租入㓥房及天台屋等居所。由于大部分不适切居所为违法建筑物,有五成一受访者即使有签下租约,亦没有打厘印费,意味一旦遇上租务纠纷,租户将无法获得保障,甚至有一成六受访者未有与业主签下租约,情况令人关注。租户一旦遭到迫迁,有七成人仍然选择搬回㓥房、天台屋、工厦等同类单位继续居住,变相堕入“㓥房轮回”,有的由工厦搬往㓥房,或又㓥房搬至寮屋居住,环境越住越差。
少女租床位与女租客同床而睡
二十多岁的王小姐,因学历有限,只能任职仓务等散工,与兄长各以月租500元,租住荃湾众安街一个面积不足300呎的唐七楼天台屋单位,该个两房一厅的居所,竟挤入九户十二口人居住,她更要与另一名女租客同睡于一张碌架床上,各占半个床位,去年一度因疫情失业数个月,返回内地暂住减少开支,她苦笑称:“大厅摆咗两张碌架床,住咗六个人,仲有一个瞓地舖,好似住紧学生宿舍咁。”同屋另一名年纪相约的住客王小姐,已较“幸运地”与胞弟及父亲三人合资以1800元租住一间不足100呎的房间,所有人均要共享一个厨厕,环境极其狭窄,至近月屋宇署以违法僭建为由,在各个天台屋单位贴上封闭令,限期下月3日前迁走,两人经社工转介,按一般做法可获安置至屯门临时收容中心床位房暂住3个月,但要执达吏到场收楼前一刻才能确定,令各住户前路茫茫。
另一名年约四十多岁的单亲妈妈陈小姐,与两名就读高小的儿子以5000元租住葵涌一个200呎的天台屋,同样因屋宇署以违法构建物为由,要求业主还原天台,近月被业主迫迁,她曾在同区物色同类单位,发觉“正常(单位)又租唔起,只能揾返工厦、㓥房或天台屋,但出面揾唔返相同呎数与金额(住所)”担心只会越搬越细,越租越贵,但无奈她任职清洁工,收入不高,慨叹根本没有选择余地。
“关注安置政策连线”成员兼社工陈伟雄表示,现时政府部门虽声称容许无家可归的人士入住屯门临时收容中心或宝田中转屋,等待派公屋上楼,但屋宇署派出清拆令或封闭令前,业主已赶走租户尽快还原单位规避罚款,加上不同类型的不适切居所归不同部门管辖,各自为政,建议应全面检讨政策,包括成立跨部门社工队,专责跟进不适切居所的住户,并应一视同仁获立法保障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