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径村寮屋户面临逼迁 区议员促各部门交代安置居民事宜

撰文: 吕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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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70年历史的美孚九华径寮屋村,近日面临收地及清拆问题。有指去年有寮屋户与拥有该地段的远东酒店实业旗下公司签订使用协议,惟早前地政总署要求清拆为由终止协议,要求寮屋户在7日内迁离。早前有区议员向区议会呈交文件,并要求在原定于今天(13日)举行的葵青区议会社区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九华径新村寮屋居民被逼迁一事。

上月29日,一众受影响的寮屋户与立法会前议员朱凯廸(右)集合在村口,抗议土地持有人逼迁。他们要求土地持有人遵守承诺,在其签署使用协议期限前都不逼迁。(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葵青区区议员张钧翘在9月25日向葵青区议会社区事务委员会呈交文件,要求在会上讨论九华径新村寮屋居民被逼迁一事。他指出,九华径村民遭受发展商收地公司滋扰已有半年之久,而地政总署多次采取寮屋管制行动、发展商向多户村民送达法庭命令,要求村内居民于短期内全数迁出相关私人地段,但居民当中不乏长者、小童以及长期病患者,收入微薄难以负担外间租金。因此欲向不同部门了解,是否有甚么措施协助居民安置和为迁离该区的学童转往邻近安置居所的学校、是否对收地公司屡次对居民威迫利诱是否有相关调查及行动、会否为居民测量政府土地与私人土地之地界等问题。

地政总署的书面回复指出,九华径村内有500个已登记寮屋编号。根据现行寮屋管制政策,在1982年寮屋管制登记中经政府登记并记录在案的寮屋,性质仍属违例构筑物,不过如与登记记录相符可获暂准存在,而已登记寮屋不许扩建、新建、加建、改变用途或改用与寮屋管制登记记录不符的物料。

房署指受影响居民可获安排入住临时收容中心

社署的回复上指,会与相关执法部门紧密联系,如相关人员在行动中发现有福利需要的人士,会转介个案至社署或其他非政府机构的福利服务单位寻求协助。至于房屋署则表示,受执达主任的执法行动影响而有短期临时居所需要的居民,在执达主任办事处的转介下,可获安排入住房屋署屯门宝田临时收容中心,而对于有部份已登记公屋申请的住户,则一如其他公屋申请者般以相关的优先次序作安排。

教育局称家长可寻求学位安排支援服务

民政事务处的书面回复表示,已向地政总署及荃葵地政署了解收地事宜,并联络社会福利署为有逼切需要得居民安排临时住所及提供适切援助,强调将会继续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教育局指家长可直接联络学校,为子女申请入读该校或直接联络就近的区域教育服务处,寻求学位安排支援服务;警务处则指,过去多月未接获相关举报,又指关于业主与租客之间的争议,主要受香港法例第7章《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所规管,但警方会介入涉及社会安宁可能受到破坏或显示有罪行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