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区议会】民政署称尊重程序拒刹停工程 音乐喷泉明年中完工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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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区议会昨日(17日)讨论观塘海滨音乐喷泉工程,建筑署代表指,已完成部分工程,料明年中会完工。有区议员追问是否可刹停或修改工程,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钟雅之表示,音乐喷泉工程经区议会及立法会通过,基于“尊重程序”不会停工,若修改工程须符合预算。

观塘区海滨音乐喷泉模拟图。(立法会文件)

民政署提交的文件中指出,音乐喷泉的表演时间为晚上7时及9时,将会在不同时段作不同高度喷水,初步落实有6首歌作表演音乐。建筑署工程策划经理李嘉丽指,部分工程已完成,随后展开电力供应工程,并开始挖掘水池工作,料可于明年中开放使用。民主党郑景阳表示,民政署在获批拨款后,漠视区议会的意见,质疑署方“乜都唔肯改善”,他建议署方如不能刹停工程,可将喷泉喷嘴放在草地上,增加绿化空间。惟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钟雅之表示,音乐喷泉工程经区议会及立法会通过,基于“尊重程序”不会停工,如修改工程内容,须视乎预算拨款能否负担,她又强调,一般而言工程公司的服务欠佳才会终止合约,需双方协商赔偿,故技术上提供不到刹停工程的赔偿额。

观塘区议会昨日(17日)讨论观塘海滨音乐喷泉工程。  (观塘区议会直播截图)

公民自主力量李嘉达指收到区内意见均反对兴建音乐喷泉,形容民政署拒绝聆听民意。陈嘉言根据政府一般工程合约条款,内容提到可停工四个月而未必需要额外开支,建议先停工作公众咨询。陈易舜认为音乐喷泉与观塘社区没有关系,区议会多次要求搁置工程,亦不获政府正视。民主党梁翊婷更形容喷泉不受观塘居民欢迎,要求部门交代每月维修费用及项目超支的处理。

钟雅之强调署方一直按程序办事,基于商业机密理由,不能公开工程合约,若停工后仍会有一定的工程开支,故不同意暂停工程。她指民调结果显示有过半数人支持项目,每年涉180万的维修费用,不会利用区议会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