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入伙】石硖尾邨吉舖多 社福机构批房署迟迟未发“入伙纸”
石硖尾邨第三期及第七期重建落成,居民已经相继入伙,不过该处地下,仍是空舖连连。当中有部分商户,批评是房署的安排不当,致令他们迟迟无法落户。据知,有社福机构投标了其中两个舖位,本来于数月前就可以入伙,不过房署至今仍未批出“入伙纸”,相关的消防文件及喉管设备亦不齐全,如他们要申请食肆牌等牌照,将会困难重重。他们要求房署尽快完善相关安排,让他们尽快入伙。
“之前母亲节我哋已经想喺度做活动,但房署迟迟未搞掂,𠵱家状况睇,端午节都系冇得做,系咪要等到中秋节先得呀?”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协会)顾问梁嘉颂指,房署在去年11月通知他们,可为石硖尾邨美葵楼及美菖楼地下的舖位投标。当中,他们有两个分别为社企餐厅和机构办事处的舖位中标,本来预计最早在三月可以交吉入伙,连同装修工程,五月初应可开始运作,但至今仍迟迟未领取到房署的“入伙纸”,舖位就连装修也是施工无期,更遑论申请食肆牌照。
他们曾经聘请牌照顾问到店舖视察,当中顾问公司职员指,两个舖位的喉管和消防设备并未合符资格。据梁嘉颂的引述,对方指办事处舖位内,消防洒水系统的“花洒头”,距离少于消防规定下的2米;而对于餐厅的舖位,通风和鲜风喉不可设在簷篷底下,鲜风喉亦未有覆盖整个舖位。除此以外,作为舖位业主的房署应提供一份“FS251”消防证书,以及抽风机的通风数据图,“我哋问过房署好多次,但佢哋都仲系提供唔到呢啲文件,一日冇呢啲文件,我哋都系唔会攞到牌。”协会多名职员均曾就事件多次向房署询问,但对方的答复模棱两可。
记者曾到石硖尾邨视察,只见该处一整列约十个舖位之中,只有一间“日本城”正在开业,其余全都拉上铁闸,从玻璃门可见内里未有任何装修。协会表示,不只他们的两个舖位遇到“入伙”的相同问题,“以我哋所知,隔离亦有唔同舖位申请唔同牌照,同样都系喺中间卡住咗!”梁续指,本来见区内长者甚多,选址此处,希望社企餐厅和办事处位置邻近,向长者派饭或进行其他活动可以“一条龙”,但久久未能入伙,对他们而言十分困扰和不便。
对此,房署发言人表示,石硖尾邨美葵楼及美菖楼商舖已取得“占用许可证”,符合法例要求。商户须因应其所营运行业,自行向有关部门申领牌照。若个别商户因其商业营运方式于申请牌照时需要改动舖内设备,须向办事处申请,于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发言人指,由于美葵楼及美菖楼的商舖涉及不同行业,个别中标的商户亦有不同的商业营运方式及需要向不同部门申领牌照,因此各商户与办事处商讨入伙事宜及办理签约手续所需的时间不同,该署已回应有关商户查询并已陆续安排各商户办理签约手续。
消防处发言人则指,根据纪录,石硖尾邨美菖楼及美葵楼之图则已于2018年4月9日及4月20日已经处方审批,并符合《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与装置[2012年4月修订本]》所需安装的消防设备,包括自动启动装置、应急发电机、应急照明系统、出口指示牌、火警警报系统、火警侦测系统、消防栓/喉辘系统、认可的人手操作手提器具、花洒系统及通风/空调控制系统。前者为一幢13层高住用建筑物,座落于用作商舖及车场之两层高平台上,而后者为一幢12层高之住用建筑物,座落于用作商舖及活动设施之两层高平台上。
该处人员分别于2018年8月2日、8月7日及8月8日为新建成的石硖尾邨美葵楼,以及于2018年8月31日、9月13日及9月19日为新建成的美菖楼进行消防装置及设备验收,验收范围包括美葵楼及美菖楼地下的舖位,并在确定该楼宇内所有消防装置及设备符合“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内的相关规定后,向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接纳信。该处人员于2019年5月30日到美葵楼及美菖楼地下商舖进行巡查,期间发现上址的所有消防装置及设备均在有效操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