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以中华民族法理观涵养国民集体品格,护航伟大复兴路
中国并不追求世界霸权,那是否可以说,如果中国不反霸,让它美国称霸去,中美之间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两国就可相安无事呢?反霸这件事,谁都可以想、谁也可以做,但实在不是谁都会去想、谁都能去做的事。觉得中国不反霸中美就和乐的认识不切实际。霸权国家嘴上说的再好听,手上是不会允许其他国家比它强、不受控的。
在美国看来,中国作为“第二”太强了,它不安心。是否反霸不是嘴上说的事,美国不会傻到只听中国说什么。倘若中国当真不反霸,就得听美国的安排,就得削弱自己,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就得放弃让中国老百姓过更好日子的权利。
中国人既有自己的想法,也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而且我们按照自己的意思把事做好,自然是比美国要强的。所以美国现在想方设法不让我们把自己的事做好,在各个地方处心积虑的骚扰、干扰、破坏我们做事,这就不好办了。中美之间的问题,不是中国是否反霸的问题,而是美国霸权的问题。
来稿作者:白中石
用中华民族法理观推动形成反霸新格局
美国霸权的基础是金钱和暴力,基于强大经济与军事的霸权,它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具有话语权,可以让一些国家和人或是心悦诚服、或是被迫承认美国说的是对的,进而按照美国的意思去做事。我们中国人研究问题喜欢抓本质与核心,所以面对美国霸权,我们高度关注壮大自身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这样做当然是对的,且要不遗余力地坚持做下去。风险在于,如果觉得有了经济和军事,就可“自然而然”地获得话语权,那大概率是要吃亏的。太阳升起就自然阳光明媚吗?
一些地质证据表明,大约2.4亿年前的三叠纪,地球上曾经历过一场200万年的雨季,那时太阳依然每天升起,但阳光明媚却不是云层之下的众生可以创建的概念。反霸不能只搞经济、军事,不宜认为话语权是经济、军事的衍生物,而疏于直接、科学、彻底地研究、发展、壮大话语权,那肯定会耽误事。创建可以涵养中华民族集体品格、影响世界各国人民认知的中华民族法理观,是我们吹散美国话语权阴霾的有力抓手。
用中华民族法理观强化构筑中国话语权
讲话的人构筑话语权的过程,就是塑造听话的人集体品格的过程。不同集体有不同的精神风貌,笔者将一个集体所呈现出的具有共性、惯性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作风特点,称为这个集体的集体品格。集体品格在一些场景中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例如基于历史和现实,大一统国家和强大的中央政府会让大多数中国人感到更有自豪感、安全感,但在有些国家或地区却不是这样,他们觉得政府强大会让国民“不安全”。集体品格联络于、但有别于意识形态,因为意识形态的政治意涵比较强、民生意涵相对弱。塑造一个集体的集体品格,就是在为成员制定行为和认知标准——法律是最直接作用于此的,法理是最深刻作用于此的。法律对具体的行为、流程、边界作出规定;而法理则对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如何制定法律产生影响。例如针对某一行为,法律研究怎样惩处,而法理则会探究是否要对这种行为进行惩处。
法理是法律的渊源,一国之法理,是该国治国理政精神的生动体现,同时也会对国民的集体品格产生巨大影响,且这种影响并非一定要在人触犯具体的法律条文时才显现。例如,虽然大多数人一生并不会吸毒、堕胎、横跨政商、触犯极刑,但一国法律是否允许吸食大麻,是否允许堕胎,是否允许政商旋转门,是否设定死刑,肯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民的价值观、世界观。这种现实、全面而生动的塑造,也决定了国民认为什么事是对的、应该听谁的话。
用中华民族法理观护航伟大复兴路
人民强则国强,人心齐则山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拥有强大集体品格的国民,是中国战胜挑战的力量源泉,而以中华民族法理观涵养中国国民的集体品格,对世界人民的认知施加影响,则是我们实现目标的有力保证。可以考虑从四个方面着手工作,谨供参考。
一是中华民族法理观宜是实在的、讲政治的,涵养国民守正不阿、忠诚稳健的集体品格。今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要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这件事在当时并未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但对构建中华民族法理观具有重要意义,未来的某天,它会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这很符合我们在干某些大事时的特点。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是法理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实中,法律绝不仅是“有关”政治,法律本身即是政治的一部分,关于国家治理的政治主张,根本上要通过法律进行标定和落实,例如宪法对国家制度的规定。在此方面,美式法理观会让大众认知陷入漩涡。以“三权鼎立”为代表的执行机制,会无形推动人民在直觉中把法律和政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却浑然不觉所谓“司法独立”本身就是一种纯粹的政治安排、根本没有跳出纯正的政治范畴这一事实,是虚伪和矛盾的。
中国不是没有受到这类错误思想的影响,例如有的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动辄就说“我是研究法律做学问的,不谈政治”云云,但实际上,研究法律就不可能脱离政治,这样讲的人,不想谈政治是假,不想讲政治是真,是在试图营造一种“讲了政治有些话就没法说、有些事就没法做”的虚假氛围,构建法律与政治的对立,这种自作多情的对抗情节是一种孤芳自赏的小资情调。中华民族法理观应是实在的,要客观看待并光明正大的观察、总结、维护、构建、升级法律和政治的关系。
二是中华民族法理观宜是自主的、社会主义的,涵养国民大道为公、家国天下的集体品格。不久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强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这清晰显示出,金融工作不是只有“天选”一种,金融是有名有姓的。在制定有关金融的法律时,资本主义国家的法理观基本遵从并保护资本逐利的特征,并称资本逐利这一特征为“天性”。称其为“天性”本身就是一种妥协和让渡,是在企图构建资本逐利的正义性、扩大资本逐利的合法范围。社会主义国家的金融工作不会这么做,我们实事求是、客观看待资本逐利的特征,但不会放纵其成为“天性”,核心在于,一些很有利润但对民有伤的事,我们是不做的;那些利润不多但于民有利的事,我们就做了。
指导这类法律制定的法理观念,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法理观念与法律实践中难觅其踪,我们要去做,必然是自主的、社会主义的。由金融领域看开去,指导各领域法律构建的法理观,究竟是否有姓名呢?美国喜欢讲,法理是一种跳脱意识形态的普遍正义和普遍规律,具有普遍适用性。问题在于,他们虽然这样讲,但所制定的法律却充满基于自身适用性的意识形态色彩,所谓的普遍适用性,在实际操作层面的真实含义是“和我不同的都是错的”,而这种前后矛盾、混乱实践,更证明了美国有关自身法理观的普世描述,仅是一种服务于党争政治的高调理论和虚假宣传。法理观是有名有姓的,具体到中国,我们的法理观姓“社”名“中”,中华民族法理观必然是自主的、社会主义的。
三是中华民族法理观宜是有温度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涵养国民秉节持重、万众一心的集体品格。美国整体来说是一个“执法有情、制法无情”的国家。“执法有情”的表现有很多,例如同样一个案件,是否有钱请著名大律师,会导致结果云泥之别。至于“制法无情”的表现,像是暴力执法、过渡执法早已成为美国顽疾,不要认为是美国警察知法犯法,他们恰是因为清楚知道相关法律允许他们开枪,所以才敢、才能基于自身判断射伤、射杀那些实质上无反抗能力或未产生威胁的执法物件。“执法有情、制法无情”这种法理观,必然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特别是对广大普通民众来说,是压迫力最强的法理观。
中国常说“国法无情”,“无情”是指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执行法律的描述,而非对制定法律的形容。制定法律不可“无情”,必然是要考虑国情、民情的。不合国情、民情的法律,于国于民无义无利,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参与制定法律的专家学者,宜避免笼统地把情、理二字对立起来,仿佛二者在任何时候都会必然冲突一般,总想去当讲理判官。中华民族法理观的温度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而以人民为中心的表现则是“执法无情、制法有情”。这种法理观在凝聚民心、教化认知、规范行为、发动力量方面,是最具战斗力、生命力和实践价值的。
四是中华民族法理观宜是历史的、有韧性的,涵养国民自信自强、积极进取的集体品格。日本宪法(又称和平宪法、昭和宪法)第九条的主要内容是“放弃发动战争的权利”。一国以立法方式放弃发动战争,这在世界范围并不普遍,日本这样做,可能会让并不知晓历史的人“感动”,但对稍微了解历史的人来说,他们知道这当然不是因为日本人相较其他国家国民更爱和平,而是历史安排,因为这部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被盟军占领时期撰写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以及指导宪法和其他法律制定的法理观,都是居于自身所处历史方位形成的,它一方面是对过去的总结,同时还会对国家、国民的未来走向产生影响。
中华民族法理观,要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赓续红色法治血脉;要大方展示中国的国家规模、国际地位与民族雄心。一国之法理观,也是该国的国际斗争成绩单,正如日本是二战战败国,是曾被美国占领的国家,宪法法条突出体现消除自身对别国的威胁,本身即带有惩罚性,指导战败国宪法制定的法理观,不会是以战败国的核心利益作为唯一中心的。中国是二战战胜国,是在朝鲜半岛把美军及所谓的“联合国军”从中朝边境打回海底的国家,中华民族法理观应是自信的,要光明正大的把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摆在中心,并把国际责任、国际治理纳入范畴。
在党的领导下,用真实的、讲政治的、自主的、社会主义的、有温度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的、有韧性的中华民族法理观,所涵养的守正不阿、忠诚稳健、大道为公、家国天下、秉节持重、万众一心、自信自强、积极进取的中国国民,可以助力让浸润中华智慧的“中国声音”传的更远,让创建更加美好新世界的“北京贡献”历久弥新,让真正具有普世价值的反霸事业大功毕成。
作者白中石是香港大学机械工程理学硕士,内地机械工程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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