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55亿港元的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计划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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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下设的工务小组委员会审议政府提交的几项工程议案,其中包括预计耗资55亿港元的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计划。有关计划遭到何君尧等议员的强烈质疑,何议员在流出的视频片段中痛斥,在当前财赤高企的情形下,政府居然投入如此重金为收押人士打造如此“五星级的家”,为什么不考虑利用大量闲置的校舍来收押相关人士?笔者认同何议员的大部分说法,并为所有在工务小组会议上质疑政府相关提案的议员点赞,因为他们的表现正是笔者在不久前发表的《财务委员会应肩负起更大的责任与担当》一文中所呼吁与希望看到的,那就是“财务委员会确实肩负起对公共开支项目最后的把关职责,该质疑的要质疑,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指责的要指责,该否决的要否决”。

来稿作者:周小稞

对于何君尧等议员的质疑,保安局在翌日就迅速做出回应,指出惩教署致力为在囚人士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重建荔枝角收押所附翼乃为解决设施老化、在囚人士羁管环境过度挤迫的问题。至于重建计划的建筑费用,保安局强调重建计划采用目的为本、实而不华的设计原则,以建筑楼面面积计算所得的单位价格与2011年大榄女惩教所重建计划相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13日还特别澄清,重建后的荔枝角收押所可媲美五星级酒店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重建后的设备并不会较现在的设备多。

不难看出,保安局认为有关的重建费用实属合理,因为它与12年前大榄女惩教所重建的单位成本相若。笔者特地翻出大榄女惩教所的重建资料,该重建计划的预算费用约为9.5亿港元,建筑楼面面积约13,700平方米,新增收容额108个,以建筑楼面面积计算的单位费用为每平方米6.9万港元,以新增收容额计算的单位费用为每收容额879.6万港元。相比之下,荔枝角重建计划的预算费用约为55.0亿港元,建筑楼面面积约53,168平方米,新增收容额410个,以建筑楼面面积计算的单位费用为每平方米10.3万港元,以新增收容额计算的单位费用为每收容额1,341.5万港元。

计及通胀工资 收押所造价合理

也就是说,荔枝角重建计划的单位费用较大榄重建计划有大约50%的增幅,而保安局之所以称两者的单位成本相若主要是计入了通胀因素。我们查询了过去12年香港的整体通胀情况,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由2011年的77.9升至2023年10月的106.7,上涨了约37.0%;实质工资指数由2011年的 117.9 升至2023年6月的126.9,上涨了约7.6%。两者合计,整体的通胀达到约47%的水平,与重建计划单位费用的增幅大致相当,因此保安局的辩护理据没有错。事实上,保安局在提交给工务小组委员会的文件就称“这个单位价格与政府同类工程计划的价格相若,例如大榄女惩教所重建计划”。无独有偶,当年保安局就大榄重建计划提交的文件中也称“与同类政府工程计划相比,我们认为这个价格合理”。

问题是,政府每每作为决策参照物的同类工程计划本身就属合理吗?如果未来政府的工程项目都以耗资500亿港元的沙田污水处理厂搬迁计划或超支300亿港元的西九文化区为标杆,恐怕再多的财政储备也会被挥霍殆尽。以大榄的重建计划为例,以当时的标准看,重建规格也是相当“奢侈”:为300余名收容人士配备了有60张病床并附带门诊诊所、牙科护理、X光室的医院以及包括辅导室、活动室、宗教服务室、亲子中心、多媒体学习中心兼课室、图书馆等在内的更生设施;而在9.5亿港元的预算中,居然有超过20%的支出是为应对通胀需要,因为这样一个新增108个收容额的重建计划居然要耗时八年才能完成。

这样一个被作为参照物的工程项目虽然造价贵、工期⾧,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却被视为合理与常态。2011至2012年财政年度,港府有4,331亿港元的财政收入,有667亿港元的财政盈余,而地价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更高达20%。超过800亿港元的地价收入拿出9亿重建大榄女惩教所又算得了什么呢?但重点是,香港今下的财政状况已是今非昔比。2019年以来,政府财政就一直赤字运行,2023至2024财政年度不考虑发行债券收入及投资回拨收入的财政赤字将再次突破2,000亿港元,届时政府的财政储备将降至5,000亿港元以下,并预计在未来三年消耗殆尽;而地价收入更是由以往每年千亿规模降至目前不足200亿港元的窘境。

在当前“开源”不易的情况下,政府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节流”,而要“节流”,首先必须改变一直以来因为卖地收入丰厚而养成的在工程项目上“大撒钱”的陋习。要杜绝工程超支,杜绝工程延期,能省则省,能不花就不花;不要再把过往项目做为标杆,要将内地同类工程作为新的参照标准,要大力引进在国际市场最具竞争力的内地基建公司参与香港的工务计划。

习惯不易改变,尤其是坏习惯。在促进政府转变花钱习惯上,立法会的财务委员会理应扮演关键性的宪制角色,对政府的各项开支预案确实肩负起监督的职责。虽然部分议员强烈质疑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计划,但工务小组委员会还是通过了有关提案,并建议财务委员会进一步讨论该项目。如果政府还是像以往一般未能对有关计划做出重大修正,笔者建议财务委员会的委员们勇敢地站出来,否决相关提案,开创立法与行政相互合作但不失监督的新篇章。

作者周小稞是紫荆党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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