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沛良|研究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养老服务转型(上)
特区政府以“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作为养老安老的政策方针,香港的长期护理服务主要由政府资助提供,包括社区照顾服务及院舍照顾服务。但在香港人口超高龄化的趋势下,殷切的养老安老服务需求不但对服务量及质素构成压力,亦令公共财政可持续能力形成挑战。对此,我于今年施政报告咨询期向特首建议,香港应积极研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失去自理能力的长者照顾需求,从而减轻家庭及社会的养老负担。
来稿作者:陈沛良
事实上,长期护理保险在香港的认知度低,但在中国内地、或是日本、新加坡等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已相当成熟,经验值得香港借鉴。何谓长期护理保险?香港为何要研究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对此,我会分为上、下文的形式,从长期护理服务与保险概念、关系;长期护理保险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应用;以及香港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简单来说,长期护理是指长期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们所需要的各种支援性服务。导致出现服务需求的原因可能包括身体机能退化、损伤和严重的认知障碍,例如年老、疾病、伤残等;至于所需要的支援性服务,其类别涵盖不同方面,例如生活照料服务、复康服务、以至纾缓治疗和心理关怀等。针对长期护理出现的原因及服务需求,长期护理保险便是保障那些长期生活无法自理人士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础医疗护理或其他服务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分为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及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是指由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补偿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支出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是指由投保个人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长护险,政府不强制实施,其承保方式与承保内容多样化、保费厘定和条款设定亦灵活,并且市场化运营。
从护理需求看,根据政府统计处数据,香港65岁及以上长者的比率预料将于2037年突破30%,其中,老年抚养比(每千名15至64岁人口相对有多少名长者)亦将从现时的300左右,翻倍至600至700之间。此外,根据政府在2019年至2020年的调查,70%的长者患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而20%的长者有不同类别的残疾(如身体活动能力受限制、视觉有困难等)。鉴于人口老化的趋势加上预期寿命延长,以及家人难以长期担任照顾者,正规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预料将于中长期内急增。
从政策需求看,有关政府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社署开支由2012-2013年度40亿港元显著上升至2022-2023年度108亿港元,在短短10年间飙升173%。面对财政的长远压力,特区政府务必要探讨长期护理服务融资模式的未来路向。此外,中共二十大报告“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明确提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解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问题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从保险功能看,长期护理需求日益凸显、家庭护理能力下降以及护理成本上升等因素亦使得长期护理问题逐渐演变为社会问题,需要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一同承担。而长护险具有风险防范、利益调节以及责任分担功能,能够弥补长者护理需求在时间长度和专业水平方面的缺口,通过对护理支出进行补贴,为长者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失能预防等服务,既满足长者长期护理需求,又可以释放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提高社会整体劳动生产率,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及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长者人口不断扩大,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将会进一步急升,香港现时主要以公帑支付的长期护理服务模式,长远而言难以维持。有鉴于此,倡议成立长期护理保险计划,以保费供款作为新增的经费来源,一方面可纾缓库房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在市场化运营下,亦有助于提升长期护理服务的数量与质素。
作者陈沛良是香港立法会议员(选举委员会)、保险公司总经理。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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